发改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
对于优质企业,申请发行境外债券,暂未确定主承销机构的,可予“容缺办理”;
房地产企业及承担地方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仍按原有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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