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有没有人反对?”

前几天和朋友聊起什么话题,电影里老是这样的:

神父:有没有人反对?

男主:我反对!

然后新娘跟男主跑了永远幸福快乐地在一起。

朋友看电影多了,以为西方婚礼里任何前度乃至路人甲阿猫阿狗都可以反对然后新娘就会中降头似地跟他跑了。

当然不是这样的啦!这个环节不是给男主示爱抢新娘的啦拜托!

神父、牧师那段话大意是:

“如果在座有人有理由认为这两位不应该在此神圣婚礼中结合,要就现在举出,现在不说以后就得认了!”

这段话来自基督教中世纪传统,古代没互联网微信IG,结婚前会在教堂公告几星期,然后婚礼上会最后再宣布一遍,这是让人有最后机会提出法律上的异议,有效法律理由是譬如:

1、其中一人其实已婚。

2、其中一人未成年。

3、其中一人被非法手段所逼。

4、他们是近亲乱伦。

5、其中一个不是教徒(这主要是古代才有关的)。

……这些情况。

也就是说,这纯粹是法律范围,和爱情完全无关,反对的理由必须是因为这两人在法律上无权结合,仅此而已,而不是设计给真命天子男主跑个马拉松掐好时刻冲进来满头大汗浪漫激情抢新娘的啦。如果你真的这样做,神父、新娘和全场只会认为你是个loser,把你拉出后巷揍一顿,不会出现浪漫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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