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被迫脱钩的,毕竟维持现状在财务上对我们有好处。
这里面分歧点在两个方面:
1.可以按世贸规定履行更多事前约定的项目。
哪怕逐步度让利益,退到盈亏平衡甚至略亏,换到的是时间。
个人观点是,利大于弊。
(当然,争取到的时间要用于产业升级和内部拆雷,否则还不如现在这样)
2.不站队大毛,更不能支持到“间接替卢布信用背书”的程度。
这种站队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明显弊大于利。
当然,从别的角度,可能会有别的考量。
世贸规定是君子协定吗?还是流氓谋财还要加上要命?你一方有意补足以前的未履行义务是不是行得通呢?世贸是不是大老美家华盛顿一派流氓搞出来的极不平等而且还不切实际的玩意?这个怎么考虑以及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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