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和明年開始生效的美國“限制條款”法案將“嚴格限制”甚至“幾乎完全”阻止中國公司生產的清潔汽車的電池組件或是礦物質與加工。根據“限制條款”的有關規定,從2024年開始,合格的清潔車輛不得含有來自中國、俄羅斯、伊朗和朝鮮製造或組裝的任何電池組件;從2025年開始,合格的清潔車輛不得含有由這些國家提取、加工或回收的任何關鍵礦物,否則將無法獲得7500美元的稅收抵免。
由此可見,“限制條款”法案所提要求針對性很强,就是為了打擊中國過剩產能的低價傾銷策略,同時也爲加強保護美國供應鏈的安全。美國在實施該法案後,也將促使歐盟國家盡速跟進對中國出口的電動車及其它過剩產能大幅提高關稅,並進行相應制裁。不用幾年,中國所謂的新質生產力的代表——電動車及電池、太陽能電池將在美歐的聯合夾殺下徹底完蛋,最後留給中國的將是上百年揮之不去的巨大的環境破壞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