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会演变:

联邦最高法院在1883年认定,罢工已经成 为一种严重的罪恶,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破坏财产、破坏个人权利,也伤 害共谋者本身。

“毫无疑问没有一个法院应当鼓励任何的工人联合,这 会摧毁社会,毁灭法律和自然权利”。

总之,法院认为罢工和组织工会颠覆财产 权,而财产权在美国的法律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这之前的美国工会和罢工均遭受美国国家机器的暴力镇压。

之后美国法院多使用谢尔曼法案应对劳工组织和罢工,《谢尔曼法》则是维护商业自由竞争和防 止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定凡以托拉斯形式订立契约、实行合并或阴谋限制贸易 的行为,或旨在垄断州际商业和贸易的垄断、联合或共谋,均属违法。

1914年一战前,美国经济实际上达到了世界第一。

但在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劳工运动日益剧烈,让整个美国社会处于动荡中。

1914年美国通过了对劳工有利的克兰顿法案。

1932年, 国会通过了《诺里斯-拉瓜迪尔法案》(Norris-LaGuardia Act),这个法案规 定工人有加入和退出工会的自由,雇主不得干涉;联邦法院不得对和平罢工、 集会、纠察和公布劳动争议事实行动发布禁止令,除非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以 不加入工会为雇用条件的“黄狗契约”在联邦法庭上无法律效力。

1929年金融崩溃后,美国经济陷入大萧条,大规模的失业使得美国处于革命迁徙。罗斯福新政中,国会终于在1935年通过了美 国劳工史上最重要的《国家劳动关系法》,亦称《瓦格纳法》。

史称工人运动的大宪章。--此段来自香港浸会大学,陈峰教授

自此美国工会成为民主党的重要支撑,而由于资本开始向劳工支付高溢价薪酬,使得二战之后美国迎来蓝领中产阶级的崛起,消费主义和婴儿潮兴起,带给美国经济战后的腾飞。

之后美国工会进入压榨产业资本的兴盛期,在20世纪的后半页,工会针对不参加工会或罢工工人的暴力事件此起彼伏,成为有组织犯罪的某些形象。

美国的文学作品与好莱坞诸多的电影均对此有所描述。

160-70年代及之后,全球化兴起,忍无可忍的产业资本开始离开美国,向第三世界转移,日韩台港及东南亚接纳了这部分产业的。

美国制造业开始空心化,而厌倦了工会的美国人,在私营业开启了大举排斥工会的趋势。

美国工会转而在公共运营部门扩张,进入联邦雇员体制内,也仍旧控制汽车业卡车业钢铁业,使得底特律的汽车业破产。

在21世纪,美国家庭日益厌倦教师工会等糟糕的教育服务。

然而工会已经形成美国政治权力的支柱之一,民主党依赖于律师、工会组成的力量板块。

美国实际上难以摆脱工会,并试图依靠向全球输出工会,阻扰第三世界的经济发展,以免危及美国经济和工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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