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尔昌法官告诉陪审团: 你们不需要一致同意川普犯哪一项罪,也就是12个陪审员,如果这 4 人认为川普有这项罪,另外4个认为有那项罪,再4个人觉得有另一项罪,就算陪审团一致认定有罪。
这是美国从来没有过的奇葩法官和奇葩规则。
梅尔昌的意思是:“我已经弄到没啥门槛啦,拜托各位,给我个有罪Okay?!!”
现在有哪些「罪」呢?一个是虚假文书,一个是税务欺诈(川普给科恩太多钱,导致科恩上交太多的税-这也成了罪),还有一个是破坏联邦选举法。
问题是这三项罪,没有一项在法庭上被证明了,现在需要这12位被弄得晕头转向的陪审员胡乱站队,能拼凑出一个有罪来,而他们针对的是美国的前一任总统。
美国再次走到前所未有的境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