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伤人犯成财政局长?山西多部门回应】近日,一份显示为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的刑事判决书称,付雪海存在更改年龄并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因盗窃罪、流氓罪等先后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等情况。对于为何能通过政审等进入公职并担任县财政局长一职,记者联系到洪洞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付雪海的案件由司法部门正在处理。此外,记者就此事致电安泽县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这份判决书是如何流传出去的。

此前,在2023年9月,“清廉临汾”发布了洪洞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通报显示,付雪海2007年参加工作,曾任洪洞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城管执法队队长等职。

2025年6月,有网友贴出一份关于付雪海的《刑事判决书》,文书编号【(2024)晋1026刑初6号】。提及付学海因受贿罪、贪污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处罚金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41万余元,返还被害单位;追缴1211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等。

安泽县法院2025年4月21日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付雪海在1981年8月31日、1986年8月8日分别被洪洞县法院、北京原顺义县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和四年有期徒刑。罪名均为盗窃罪。此外,付雪海1983年10月30日曾犯流氓罪被安泽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1985年洪洞县法院再审,判处其免于刑事处罚。

《判决书》显示,安泽县检察院指控付雪海涉嫌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多项罪名。

检方指控显示,1995年冬季的一天晚上,侯村村民田某因家庭矛盾想找时任侯村治保主任付雪海帮忙,便于凌晨1时许,来到付雪海家大门口。付雪海听到自家狗叫便持枪站在厕所房顶大喊,听不到回应后便开枪射击,击中了田某右腿。

付雪海发现伤者是田某,便驾车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后因伤口无法愈合将右腿从膝下13cm处截肢。经鉴定,田某之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2008年6月25日,曲亭镇政府因修建客运站,决定拆除王某违法搭建的简易库房,时任曲亭镇政府工作人员付雪海带人开着装载机强拆时,王某夫妻因阻止拆迁,被曲亭派出所带走,付雪海持铁锹将阻拦拆迁的王某的亲戚韩某、王某强打伤后,强行将王某库房拆除。经鉴定,韩某之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王某说,2008年事发后,他举报付雪海多年。

对此,安泽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件现在在二审,王某的赔偿诉求可以联系临汾市中院。安泽县法院工作人员则表示,“领导在开会,会向领导汇报情况。”

《判决书》提及,付雪海对起诉书指控其伤害田某的事实认可,但辩解不知道在案发现场的是田某,不是故意伤害。殴打王某亲戚系镇政府指派,对方也对他实施了殴打,对检方指控的其他犯罪事实与罪名均不认可。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08580810_260616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08589656_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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