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家總結一下紐約訴川案:

1、目前都是檢方證人,但結果是打檢方的臉,目前找不到川普跟13萬的任何關聯。

2、審了三個半禮拜,還沒講出除了記錯帳之外,川普的第二項罪是什麼

3、川普幾乎天天憋在那裡,看這出沒戲的戲,氣到每天審完就開罵,於是天天違反禁言令(gag order)

4、法官已經兩度講:再違反禁言令,就可能關監!

5、川普說:為捍衛憲法(的言論自由),關監就關監!

很快,這場審判的焦點就要從「川普有沒有罪」,變成「因為講話會不會關不關監」了

你說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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