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Weixinart

这里正好有一篇 @岳东晓博士关于“选择性执法”的分析,以转发作为回答:

罪犯川普被审是否是选择性检控:像川普这类型的重罪,查纽约州案例,只有寥寥几个。纽约州做假账+其他犯罪意图的在纽约历史上肯定不止几例。那么针对川普的起诉是不是选择性起诉呢?答案是这是 selectivity in prosecution,这种案子肯定是选择性的。毕竟提刑官财力人力有限,不可能一网打尽。但选择性起诉不是犯罪的有效辩护,相关法律精神可以查阅最高法判例。比如说高速公路上一百个人超速,你是跟在后面的,警察就抓了你, 你律师如果说他是选择性执法、怎么不抓领头羊?说不定会被法官呵斥为法盲。现在我们来思考一个假想情形,假设有两个人犯了完全类似的事情,提刑官只有力量提诉一人,两人中一个是社会名流,影响很大,一个是普通百姓,默默无闻,提刑官应该诉谁呢?

换在人民民主的国家,应该提诉这个名流。为什么?法律要抓典型, 起到对文明社会的教育目的,就得抓大鱼。 反过来,如果放过名流,抓小老百姓,岂不是特权阶层逍遥法外,岂不是不公平不公正?像美国参议院参议员就有因别人免费装修没有申报成收入被刑事起诉的。对于普通百姓,这啥也不是。你进了共和国元老院,要求就不同了。具体到川普更得抓了,假账+骗选,混到高位,社会危害极大,不抓不足以平民愤。其实川普案并不特殊, 以前民主党有个候选人, 也因封口被刑事起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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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天朝正好相反普通人卖过几十元的菜可以罚款你上万,证券市场造价几百亿也只处罚60万。

是的,川普有没有犯罪的案子,这个是有,但关键的是,在现在的官场沼泽,川普就这点事,相比于很多沼泽大鳄来说,太清廉了。美国老百姓的眼睛还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