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犹主义”一文中“左派”一词用法的说明】
文章上网以后,有朋友指出不少左派人士在这次战争中支持以色列、谴责恐怖组织哈马斯,文章似有以偏概全的嫌疑。我的看法是:需要把左派意识形态和左派个体区分开来。我在文章中确实没把这个问题说清楚,特在此加以补充。
作为意识形态,当今左派在反犹主义问题上是有不轻的“原罪”的。在“批评以色列”、“批评犹太复国主义”的包装下,左派否认犹太民族的自决权,否认犹太国的合法性,是“新反犹主义”的主力。左派在历次冲突中支持伊斯兰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其极端分支(如日本赤军)甚至直接参与暴力活动,严重超越了人类基本道德和价值观底线,其中一部分犯有不可饶恕的罪行。左派控制的大学、媒体多年来在言论上、思想上散布虚假消息,鼓励反犹主义暴行,是此次西方反犹主义问题(特别是在校园里)失控的主要推手。
因此,与“新反犹主义”斗争,必须清算左派意识形态的罪责!
就个体而言,我以为2023年10月7日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不少左派朋友此后站出来支持以色列的反恐战争,谴责哈马斯的恐怖暴行,斥责参与反犹活动的左派同道。他们守住了做人的良知与道义底线,我对他们有着深深的尊重和敬意,尽管我在很多问题上仍然与他们有不同的看法,包括在中东问题上的看法。如果我谴责左派个体的话,我谴责的是那些在10月7日之后,在哈马斯屠杀的残暴真相暴露出来之后,仍然不知悔改,丧失基本人性,顽固坚持反犹立场,与伊斯兰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同流合污的左派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