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已有的官方回应来看,至少还有6个问题没有解答:

一、油罐车混装的问题,在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出现之前,谁该负最大的责任,是食用油企业,还是运输车队?

二、大部分油罐车都隶属车队,而非个人经营,那么这种混装现象,在国内到底有多普遍?

三、除了油罐车中的食用油混装,是否还有其他的食品原材料混装问题?

四、油罐车混装带来的食品安全,危害到底如何定性和弥补?

五、油罐车混装的问题,监管部门如何进行处罚?

六、既然报道中提到,是食用油的买家雇佣了这些油罐车车队,那这些买家在收到食用油时,到底有没有验货?如果有,含有有害物质的食用油,又是怎么通过验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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