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精神卫生角度谈王志安观点和八孩案兼论中国对泛精神疾病的认知现状**

在线程1 (https://www.reddit.com/r/China_irl/comments/12hi6xl/%E7%8E%8B%E5%BF%97%E5%AE%89%E8%88%86%E8%AE%BA%E6%99%AE%E9%81%8D%E8%AE%A4%E4%B8%BA%E8%91%A3%E5%BF%97%E6%B0%91%E8%A2%AB%E5%88%A49%E5%B9%B4%E5%A4%AA%E8%BD%BB%E4%BA%86%E8%80%8C%E6%88%91%E6%81%B0%E6%81%B0%E8%AE%A4%E4%B8%BA%E5%88%A4%E7%9A%84%E5%A4%AA%E9%87%8D%E4%BA%86%E8%BF%99%E5%AE%8C%E5%85%A8%E6%98%AF%E4%B8%BA%E4%BA%86%E8%BF%8E%E5%90%88%E6%B0%91%E9%97%B4%E6%83%85%E7%BB%AA%E7%9A%84%E8%83%A1%E4%B9%B1%E5%88%A4%E5%86%B3/)里,有poster发布了王志安关于董志民量刑过重的观点 (https://youtu.be/MLeM1hCdXDo),当然是立刻被多数回帖者批判的。随后有线程2 (https://www.reddit.com/r/China_irl/comments/12hzcgc/%E7%8E%8B%E5%BF%97%E5%AE%89%E7%9A%84%E9%93%81%E9%93%BE%E5%A5%B3%E4%BB%B7%E5%80%BC%E8%A7%82%E5%85%B6%E5%AE%9E%E5%8F%8D%E6%98%A0%E4%BA%86%E4%B8%80%E4%BB%A3%E8%80%81%E4%B8%AD%E4%BA%BA%E7%9A%84%E4%BB%B7%E5%80%BC%E8%A7%82/)和线程3 (https://www.reddit.com/r/China_irl/comments/12i5mgh/%E6%88%91%E5%8F%8D%E5%AF%B9%E7%8E%8B%E5%BF%97%E5%AE%89%E5%AF%B9%E9%93%81%E9%93%BE%E5%A5%B3%E4%BA%8B%E4%BB%B6%E7%9A%84%E8%A7%82%E7%82%B9%E4%BD%86%E5%BF%83%E6%83%85%E8%BF%98%E6%98%AF%E5%BE%88%E6%97%A0%E5%A5%88/)进一步表达对王志安观点的看法。

我发现部分键委可能没有领会到王志安的思路,认为王志安完全是在给人口贩卖行为张目。这里 (https://www.reddit.com/r/China_irl/comments/12hzcgc/comment/jfscssz/)有个很好的讨论串,借用一下这位键委的表达:

> 王志安做出的假设比较值得怀疑,但在他假设的基础上他说的话没那么大问题吧。他假设铁链女就是小花梅,假设她一直有严重的精神问题,生活不能自理(而不是被囚禁、折磨出的精神问题)。在这个基础上,他认为董志民这个判决确实是不可能有普遍性的,因为他认为如果国家不能为精神病患者提供保障和福利的话,就应该包容以照料为条件的针对精神病患者的部分违法行为。换句话说,他认为让生活不能自理的女性精神病患者被买去当别人的妻子跟让这些人在街头流浪相比是较小的邪恶。我觉得这个观点值得商讨,但说不上是暴论。

>

> 我觉得很多人对王志安那么气愤是因为你们觉得董志民囚禁、折磨铁链女导致她精神病的,因此说董志民判重了非常没人性。然而王志安应该是假设铁链女本来就有精神问题,然后被董志民家收容,而并不在说囚禁、强奸一个人导致她精神失常这件事是合理的。

这里关于小花梅的精神病史欠缺了一点背景事实,我在线程1靠后的位置有表述过 (https://www.reddit.com/r/China_irl/comments/12hi6xl/comment/jfpfdgh/),再次复制过来:

> 一个精神医学知识:精神分裂症(这里不考虑误诊的情况)主要是由遗传因素而非某种事件刺激引起的;但由于精神分裂症典型症状就是被逼害妄想,其家属都常常将随后的精神失常归咎于患者所讲述的“被迫害”。

>

> 若小花梅确实是如其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则其患病本身与董志民无关,董志民仅仅可能涉及耽误治疗。

>

> ——————————————————————————————————————————————

>

> 我关注的一个执业精神科医师对这件事的看法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94173801/answer/2976650781)是这样的:

>

> 至于这个女性,高赞的律师们又选择性失忆了,我来提醒一下。把事情捋清楚了。这位女士被卖了不止三次。第一次是她的第一次婚姻,如果没记错的话当时甚至未满18岁。次年她就精神分裂症初次发病,被丈夫家退货。如果是恋爱婚姻,男方可太绝情了,如果是付了彩礼的,那退货很正常么。2000年以前的云南么,懂的都懂。第二次是父母将其交到人贩子手上。这里律师大大用“人贩子以看病和做媒为理由将人拐到江苏”。请问这是侮辱谁的智商呢?在这之后才是女人在贩卖途中发病走失以及被多次转卖到了这个家庭。她在这个家里待遇好吗?好的话用铁链锁起来?她在这个家里待遇不好吗?至少有瓦遮头,有一口饭吃,有人给她清洁(生八个孩子至少得有那牙口。)在这女人的一生之中,她的父母,她的前夫公婆,拐卖她的同乡,买入她的男人。你会发现,最可笑的是对她最好的居然是这个被万众唾弃的家伙。有人要说如果她没到这恶魔的一家呢?如果她在发病走失后没有被再次贩卖,那她面临的就是成为街头流浪者的泄欲工具,染上一身性病。如果她在江苏流浪,可能被救助系统送到精神病院长住。如果她到河南,她可能在救助站饿死病死。…

https://www.reddit.com/r/China_irl/comments/12idoaj/%E4%BB%8E%E7%B2%BE%E7%A5%9E%E5%8D%AB%E7%94%9F%E8%A7%92%E5%BA%A6%E8%B0%88%E7%8E%8B%E5%BF%97%E5%AE%89%E8%A7%82%E7%82%B9%E5%92%8C%E5%85%AB%E5%AD%A9%E6%A1%88%E5%85%BC%E8%AE%BA%E4%B8%AD%E5%9B%BD%E5%AF%B9%E6%B3%9B%E7%B2%BE%E7%A5%9E%E7%96%BE%E7%97%85%E7%9A%84%E8%AE%A4%E7%9F%A5%E7%8E%B0%E7%8A%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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