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指标

公安部闻风而动,于1958年1月22日召集部分省市公安厅局长参加汇报会,讨论公安机关如何开展“大跃进”的问题,会上制订了《1958年公安工作计划要点》。“要点”明确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努力实现无15元以下的盗窃案,无10元以上损失的火灾,无较大群众性迷信活动,无赌博的‘四无’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无 破坏事故、无百元以上盗窃案、无10元以上火灾的机关、企业、学校”。

贵州省公安厅积极响应,于1958年2月率先提出在全省开展“无火灾、无积案、无土匪、无盗窃、无骚乱、无烟毒流行、无赌博活动”的“七无”运动,公安部立即发文,向全国公安机关推广贵州省的做法。于是,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响应。在“七无”的基础上,有些省开展“十无”、“几十无”、“百无”运动。这些提法受到了当时中央主管政法工作领导的赞扬。

于是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制订捕人计划,下达捕人指标。捕人指标越来越大,从1958年到1960年很多地方捕人数超过1949年至1957年的总和。安徽省1957年逮捕犯罪嫌疑人8000多人,而1958年中央下达的捕人指标是4.5万人,结果安徽省超额完成任务,全年逮捕了10万多人;到1960年,3年共逮捕17.3万多人。

---尹曙生:公安部门“大跃进”的台前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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