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所谓保护租客法已经被人发展出一门生意来,不道德的公司(权且叫「蹲客公司」吧)有意瞄准哪一个民房是空的,于是闯进去换锁,然后把房子出租出去给蹲客收租金。
等到房东回来,蹲客就说「我们是租户,从蹲客公司租的」,但是拒绝出示和房东的合约(也没有呀)。
在这个情况下,根据法律,警察啥也做不了,你只好退出自己的家,去打官司。
纽约平均这样的官司要花20个月,于是蹲客公司就赚了20个月的钱,蹲客也省了20个月的钱(他们的租金肯定比一般的低),这些钱当然没房东什么事。
你可能有朝一日会变成这样的房东。
谢尔顿给大家什么建议呢?「按上远程摄影头,离家时间长,经常看看有没有蹲客来」
这都什么玩意呀?
有没有人有类似这样的经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