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这个思路来说,所有的 “你提供钱财,我提供内容” 一类的平台似乎都可以看作一种 NFT 发行平台🤔

别人可以自己保留购买的“商品”,也可以随意的转载传播自己购买的“商品”。不管怎么传播,这份资料被购买时的“原件”依旧保留在购买者手中。

唯一难理解的的只是“商品”所有权的归属。根据不同平台的规则,所有权可以是“平台”的,也可以是“发行者”的,那些在数字货币领域流行的 NFT ,其所有权是归“购买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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