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她能筹款40万

@杜家迁

本溪是一座没落的工业老城。第一次抵达这里时,我仿佛穿越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来因工作又几次到访,我也常在街巷间走走,所见总让人感到一种沉重的暮气 ——似乎一切都停留在过去,难以触摸到新的气息。

我这次处理的是一起非法经营案。当事人是一对夫妻,销售空烟管、烟丝等物品。这类案件,在南方和北方,司法机关的态度似乎并不相同。之前我在南方代理过几乎一样的案子,公安最初认定的金额很大,将夫妻二人都牵涉其中。严格从法律上讲,公安的做法未必算错,这类小本经营往往是夫妻共同维持。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官主动和我们沟通,认为公安不必如此,他的意思是底层百姓不过谋个生计,两人都关进去,一个家庭怎么办?社会效果会非常糟糕。后来,那位检察官尽力压低了金额,最终对女方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男方也只建议适用缓刑。

我把这个案例说给本溪的检察官听,她只淡淡回应:南方和北方,尺度不一样。

可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谁能说司法的赶尽杀绝,会让这个社会更好?

不久前,本溪这起案件宣判了。丈夫获刑六年,妻子被认定为从犯,获刑四年六个月。法官曾表示,如果妻子能筹得四十万元款项,可以考虑适用缓刑,可她实在拿不出这笔钱。如今,她已被收押。

这个家庭,有四名多病的老人需要赡养,还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坦白说,我无法理解这样的判决。

不要简单地说“法律就是这样”——法律绝非如此!

目前该案正在上诉。虽然女方不是我的当事人,我仍然想为她呼吁:司法对待小人物,不应如此冰冷。真心希望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景会院长能关注此案。

近期,我也准备撰写一篇公众号文章,专门探讨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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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南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