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同事审同事的奇葩案子,18年吉林辽源中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被告是辽源中院原民庭庭长王成忠。
徐昕律师的存在,影响了法庭内定的程序和判决,所以审判长利用提审之机,私下要求被告换律师。法院提审被告,这个程序本身就非常荒唐可笑。
徐昕发现后要求审判长回避,被审判长当庭驳回。法院继续无法无天,这种同事审同事,即使没有要求异地审判,起码律师提出换审判长的要求应该由院长裁决,而不能审判长自己驳回。
徐昕有过好几起根据法律,跟检察院、法院、合议庭针锋相对的案子,在咸阳、广州、包头等地方 https://video.twimg.com/ext_tw_video/1812117835302277120/pu/vid/avc1/720x1280/fYyNOrrgsBiJ7ufZ.mp4?tag=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