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GNP/GDP至少为1976年的2倍

(1)“中国国民生产毛值,1934至1936年分别为213、237、259亿元”(中央研究院:《中国国民所得》,中华书局,1936,中国社会科学院复印)

(按:根据1936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与美国缔结《中美白银协议》,法币与美元保持固定汇率,法币1元等于

0.2975美元。这样 1936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毛值,大约为77.05亿美元。)

(2)1976年中国的GDP按当年价计算是2943亿元,外汇储备为12.55亿美元。如果用1992年的物价水平计算,相当于189亿元人民币。 1992年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是5.515比1。用189除以5.515,得34.27亿美元。(国家统计局:《新中国50年统计资料汇编》,数据交流中心,人大经济论坛)

(按:上述内容由以上数据来源计算得到,故未加引号。考虑到中国当时不存在外资,且1936年基本不存在劳务输出,故可近似将两者作为同一指标比较)

(3)“1934年1月31日,一美元含金量被规定为13.714格令(合0.888671克)。黄金官价由每盎司20.67美元提高到35美元……1973年2月12日,美元再次贬值10%,含金量减为0.73662克,黄金官价每盎司提高到42.22美元。”

(按:即使我们假设76年与92年美元含金量相等,1936年GNP/GDP应至少为1976年的2倍)

---杯酒国殇:为袁腾飞老师写的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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