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弱势'为名实施的家长式干预,最终总会演变为权力集团扩张强制管辖权的工具。

这种干预主义存在双重异化:

将原本自由的个体降格为需要监护的对象

通过制造虚假的道德优越感满足干预者权力快感。

真正的社会进步只能源于平等的法律框架下自愿缔结的合作契约,而非任何自上而下的社会工程学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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