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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發展

現時中國農業最大問題是人口老年化、拋荒嚴重以及農業勞動人口過高,這樣會提高了糧食成本。

先進地區的農業人口只佔全社會2/100就業人口左右,中國則佔高達全社會25/100。這樣的比例對社會發展帶來拖累。

為提升效率和給農民交出土地的動力。

我建議以地級市為單位,成立農業土地公司。從農民手上所得的土地,轉化成公司股權。

每名農民可持有的股權有上限,防止單一農民持股太高。股份不能轉讓、賣出或抵押,只能每季/每年收取收益。(除以下情況)

如超出持股上限,可以賣出給同樣屬地級市而持股不觸及上限的農民。(並不能交易給直系或旁系親戚)

農民持股會在該農民死亡後,自動分配給丈夫/妻子,如沒有丈夫/妻子,將均分給直系子女。

該持股人沒有直系子女、孫子/女或合法伴侶,即可按個人意願,轉移給旁系親戚或中央聯邦財政部。

該農業土地公司,主要收入有地租和農業種植公司的分紅。

操作如下:每十年會招標一次農業土地使用權。

地租為每季入帳一次,這是固定金額。

招標需按農業種植公司,願意每年分多少純利計算。

如A公司願意分10%純利,B公司願意分15%。那B公司勝出。投標要用暗標方式操作。

最低出標價為純利分2%。

該農業土地公司需要把最少95%收益,每季(地租)及每年(農業公司所得純利)分配給持股人。

農業土地公司會每5年由持股人選出托管人,托管人必須為大型金融企業。托管人需要入暗標,標價收取多少%收益。托管人收益會按農業土地公司收益當中收取。

農業種植公司所得稅的稅金會交由中央財政部管理。

由財政部抽取當中百分十的金額,再每年按當各省農業土地公司績效,劃撥回去地方政府部門。

个人对这个模式持保留态度。主要问题在这么两个方面。

1.在当下国内双轨制前提下,农业微利甚至稍微运营不好或遇到灾祸就无利甚至赔本。

这是产出的农业原材料价格和农业自身属性造成的问题。

2.一线实操的农民会有个体感问题,我的地,和这片我们公司的地里面有一部分属于我,在体感上完全不同。

所有权的体感差异,导致的产出变化,已经在太多尝试中验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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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針對兩點來討論。

第一點: 其實國內雙軌制導致拋荒很嚴重,而且糧食價值佔國民收入比太高。

接下來的新時代,糧食採用市場定價,外加可自由進出口,對標國外競爭即可。

第二點:個體受虧蝕能力很有限,可能一兩次周期即可打回原形。產出效率很有限。

我的老家,整條村平日只余下一兩名老人住,浪費很多土地。用公權力確保農民及其後代能分享收益,並不一定是差的。

而且最近河南小農戶的農田被搶,證明集大企業及利益綁定能一定程度防禦這些事情。

最重要是,在經濟下行期間,人們都會有被動收入維持生存。

這是現在中國政府面對下行周期,解決不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