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道持有者製造了新的法律笑話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希拉·馬丁(女,陰道持有者)裁定,一位下級法院法官將性侵犯受害者稱為“女性”是“有問題的”,暗示更恰當的術語應該是“有陰道的人”。

馬丁沒有具體說明“女性”一詞為何會造成混淆,但她決定的下一段落中提到原告為“有陰道的人”。

後來有一天,兒子告訴我:爸爸,今天我看到一個有陰道的老師!爸爸一臉X逼:你看到了?

或者,新聞報導:兩個有陰莖的人走在人行道上卻不幸被車撞傷。看新聞的我:當街露鳥?這撞了不是活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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