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中国急于加入WTO,以便扩大出口,而WTO接纳中国有个前提,以15年为期,中国必须建立市场经济,即取消计划经济和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中国如不能证明它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就无法获准加入WTO。
朱镕基于1997年底开始推行国企改革,称为 “抓大放小"。“抓大”,即指资产规模大且与国计民生有关的金融、能源、电力、电信、交通等企业,准许其经过资产重组后上市。资产重组,是国企可以向外部或外资出售部分股份,但国家仍有控股权,51%以上或第一大股东;
“放小”则是将市场前景不佳或亏损严重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出售,允许其私有化,以甩掉政府包袱。
这一私有化过程分成两个阶段。1.从1997年下半年到2001年,朱镕基任上4年左右,将中小国有企业私有化,成为原厂长、经理等私人拥有的企业。
2.朱镕基已卸任,将大中型国有企业部分私有化,到2009年基本完成,将国有企业改组后上市、管理层持股、职工股份化、与外资合资、与私企合资等等。这些共党国企干部和政府官员不花任何成本,便成为大中型上市公司的持股总经理或常务董事之类,凭借职位优势成了资产所有者。李鹏等百余位高干子女红二代,就是通过这种上市方式化公为私,成为巨富。
为了推进市场化,中国人忍受了一次化公为私的掠夺。任何为之辩护叫好的大多非蠢即坏,也有部分是糊涂虫或被洗脑的粉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