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
“认识的两个LP都收到了补税通知,他们投的钱已经亏了至少50%(当然账面是没亏,因为还没退出),好不容易回收两个项目都要补税,之前都是按照20%缴个人所得税,还有优惠返还,现在必须按照35%缴税,硬邦邦,也不再有任何返还,过去三年的都要补。这次不只是要补所得税,非交易端的,美元基金的,还涉及其他补税问题,还在查。这波是要把VE/PE动态清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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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的两个LP都收到了补税通知,他们投的钱已经亏了至少50%(当然账面是没亏,因为还没退出),好不容易回收两个项目都要补税,之前都是按照20%缴个人所得税,还有优惠返还,现在必须按照35%缴税,硬邦邦,也不再有任何返还,过去三年的都要补。这次不只是要补所得税,非交易端的,美元基金的,还涉及其他补税问题,还在查。这波是要把VE/PE动态清零啊。”
我以前所供职的公司是一个创业公司的时候,老板和财务总监做了税务安排,把公司的原始股授予员工,这相当于员工获得了一笔无偿的馈赠,员工按照当时融资的价格计算该笔原始股的价值,再以此交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上市之后,这笔原始股的价格暴涨,员工在锁定期过后按照二级市场市价出售,因为之前已经交纳过所得税,所以套现后不用再重复交税。
但我怀疑,按照目前财政饥渴的程度,说不定倒查二十年,会认定公司当时的这种做法违规,需要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