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的非凡伟大首先表现在三件事上:渡槽、铺砌的街道和下水道的修建。”这是狄奥尼修斯·哈利卡纳苏斯在其主要著作《罗马古史》中写道的。

但我还要补充一点,即军事组织和罗马法(Diritto Romano),这是一套法律规则,从罗马建立(公元前 753 年)到查士丁尼去世(公元 565 年),即在近一千四百年的时间里,规范了罗马公民的生活。

罗马法也是整个西欧大陆以及包括拉丁美洲在内的大多数欧洲国家殖民地法律实践的基础。英国和北美的普通法体系也受到罗马法的影响,尤其是在拉丁法律词汇方面。

东欧也受到《民法大全》法学的影响,尤其是中世纪罗马尼亚等国家,它们创建了一种新的制度,混合了罗马法和地方法。东欧还受到中世纪拜占庭法的影响。

——© DT戈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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