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最好的新闻,是泄漏周海媚病例的傻逼被行政拘留。
但是这还不够。利用职务之便获得个人隐私提供给他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构成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位毫无疑问符合了所有犯罪要件。
希望从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
在侵害隐私类的案件处理中,我同意一切从严从重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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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有些没必要的实名制,也给了那波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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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很好,不过中国特点就是重判的都是小事,大事只会轻判
我和我的蛆崽们能网暴每个普通人,靠的就是这个,有关部门给的名单。
隐私是什么?他妈的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