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维护购买妇女者,虽应谴责,但更要正视被家暴、残疾、流浪的妇女救助问题**
王志安及其支持者对董志民及其他购买妇女者的环护、粉饰、开脱,根本上当然是错误的,应该谴责。
但是,对于因各种原因而无法有正常家庭、居所、工作、生活的妇女,例如遭遇家暴无家可归、有身体残疾、精神病、其他灾祸导致流浪等情况的妇女,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缺乏有效救助机制。官方的救助站、收容中心,硬件差是次要的,最重要是里边暴力、虐待、性侵等侵害人权情形非常严重,根本不是弱势群体的避风港,而是另一处的地狱。精神病院、养老院,情况大差不差。
而民间,无论自由派还是女权力量,虽然都喊着保护女性权利,但现实里做了多少呢?大多数人都停留在嘴皮上。这既和体制打压民间自组织和女权有关,也和各界人士其实并不真的愿意在现实中有所付出有关。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尚未被拐卖的女性,和被拐卖但已解救的女性,要在何处安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