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ing to Avatar 九犬一獒

军人许恩荣曾任天津市公安局军管会副主任,“案件审批领导小组”组长,此前是解放军66军副参谋长。他回忆:

“1968年1月,天津市军管会将一批案件公布,发出‘致全市革命群众的公开信’,要求群众讨论,提出处理意见。然后召开大规模的公判大会。设总会场、主会场和多

个分会场,用电话线联网。犯人 被钉上脚镣,押赴会场,从西监狱到民园体育场的总会场 约20公里,沿途戒备森严,前有摩托车开道,后有警车护送。到达会场后,被押上高高 的审判台。有的犯人受不了惊吓,大小便失禁,拉了一裤裆,或者瘫成一团,两个民警也 扶不起来。由‘新生医院’的医生,隔着裤子注射一针‘吗啡’,使其兴奋起来,维持到 宣判完毕。”

“这是我第一次担任‘宣判官’。我以响亮的嗓音,浓厚的山西口音向到会的约160万群众,宣讲‘判决词’。我用高音喇叭同时宣布,对杀人犯张贵元等八人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1〕

军人们的广场审判,重规模、气势和震慑力。审判的戏剧性和表演性,被夸张到极致 。大案、要案、尤其是死刑,要集中宣判和执行,这样才有规模效应并产生轰动。死刑宣 判的过程尽可能拉长,以利于充分表演:犯人钉上脚镣,沿途20公里戒备森严,摩托车 开道,警车护送,高高的审判台……可以想象观众的兴奋、胆寒和喧嚣。犯人“瘫成一团 ,拉了一裤档”,证明权力可以打碎灵魂,将人碾成碎末。围观和旁听的达170万人, 宛如“沙场秋点兵”,满足将军们的“边塞情怀”。

---文革军管下的法院如何审案

何 兵

一位天津革命小将,遇上丧门星,被远在北京的江青要了命。

1967年9月,天津某造反派头头林××和另一头头程××,查抄地毯五厂的“铁梭战斗队”,俘获女负责人王××,关押一夜。该女称“遭到林造反等人轮奸”,并将控

诉录音带送到北京。江青亲自指示:“要抓起来枪毙”。市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刘乃强认为“轮 奸不成立”。江青不断催办,军管会于1968年12月以“包庇反革命的顽固分 子”罪名,先将刘乃强判了8年。后王××翻供,说控诉轮奸是因为仇恨。医院检查,王 “未婚外阴处女膜完整”。但江青还在督促,军管会在“犯人不供,证人不证,被害人不 控”的情况下,于1970年5月21日判处林死刑,立即执行,从犯程××死缓。19 79年1月天津高院复查,程××无罪释放,林××恢复名誉,给家属生活费3000元 。〔3〕

---文革军管下的法院如何审案

何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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