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南城被清盘的事件标志着这家曾经在中国商业地产和商贸物流领域颇具影响力的企业的终结。2025年8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对华南城下达了清盘令,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的周伟成及潘路洋被委任为公司的共同及个别清盘人。这意味着华南城将进入资产处置阶段,其在深圳、南昌、西安等地的物流园区及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逾1500万平方米的资产将被接管并出售。

### 华南城被清盘的原因

1. **债务危机**:华南城负债高达609亿港元,其中流动负债422亿港元,而流动资产仅为28.48亿港元,形成了“资不抵流”的硬缺口。特别是,一年内到期的计息债务高达182.41亿港元,而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剩0.41亿港元,资金缺口高达440倍。

2. **美元债违约**:2024年4月,华南城一笔3.06亿美元的境外优先票据到期未能偿还,引发了后续的债务违约。尽管债权人花旗国际给予了30天宽限期,并希望公司能拿出重组蓝图,但华南城提出的两版削债方案均未能获得债权人批准。

3. **债务重组失败**:在接下来的九个月里,华南城尝试通过债务重组来缓解危机,但最终未能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权人认为华南城的削债比例过低、增信资产流动性差、估值水分大,导致重组失败。

4. **国资救助无效**:2022年5月,深圳国资旗下的特区建发以19.1亿港元入股华南城,成为单一大股东。随后,特区建发通过资产收购、银团贷款等方式为华南城提供支持,但这些措施未能根本解决华南城的资金问题。

### 清盘程序

根据香港高等法院的清盘令,清盘人须在6-12个月内完成首轮资产出售,并向港交所申请《上市规则》第13.24条豁免,以避免因持续停牌触发退市程序。如果资产处置进度滞后,港交所可能依据《上市规则》第6.10条启动18个月停牌倒计时,最终强制除牌。

### 债权人受偿顺序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2025年修订版)第179条,清盘程序中债权人受偿顺序为:

1. 有抵押债权人(优先债券及银行贷款)

2. 无抵押债权人(供应商、员工欠薪)

3. 股东

由于华南城的市值仅剩12.24亿港元,且清盘程序中股东受偿顺序靠后,普通股投资者基本无残值可分配。

### 华南城的兴衰

华南城曾是中国房地产行业高杠杆扩张模式的典型样本,其兴衰反映了中国房地产市场从增量开发向存量运营转型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过度依赖土地增值预期和缺乏现金流造血能力的传统开发模式已难以为继。

华南城的清盘不仅标志着这家企业的终结,也预示着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整期,更多的开发商可能面临类似的命运。这一事件对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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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下华南城,这家企业以前不是国企?后来才成为的国企的?深圳国资委为什么入股华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