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的澄清!

要发起罢免投票,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前置条件,这些条件因地区和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您提到的台湾地区“立委”及地方首长的罢免机制中,发起罢免投票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1. **联署门槛**:

发起罢免投票需要一定数量的选民联署支持。具体来说,联署人数需达到该选区选举人数的1%以上,但不超过1.5%。例如,如果一个选区有10万名登记选民,那么需要至少1000人、最多1500人联署才能正式提出罢免案。

2. **提出主体**:

罢免案可以由选区内的选民提出,但需符合相关联署要求,并向选举委员会提交正式申请。

3. **时间限制**:

罢免案不得在被罢免人就职未满半年时提出,也就是说,被罢免人需在职位上任职满半年以上,才可能面临罢免程序。

4. **罢免理由**:

虽然法律上不一定要求具体理由,但通常需要有明确的罢免动因,如对被罢免人的不满、政策争议或行为不当等。

一旦满足上述条件,罢免案就会进入正式投票阶段。而关于罢免投票通过的条件(如前所述),则需要同意票数超过不同意票数,并且同意票数达到该选区选举人总数的1/4以上。

希望这能清楚解答您的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说明,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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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大代表的罢免需要走什么流程?满足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