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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發展

現時中國農業最大問題是人口老年化、拋荒嚴重以及農業勞動人口過高,這樣會提高了糧食成本。

先進地區的農業人口只佔全社會2/100就業人口左右,中國則佔高達全社會25/100。這樣的比例對社會發展帶來拖累。

為提升效率和給農民交出土地的動力。

我建議以地級市為單位,成立農業土地公司。從農民手上所得的土地,轉化成公司股權。

每名農民可持有的股權有上限,防止單一農民持股太高。股份不能轉讓、賣出或抵押,只能每季/每年收取收益。(除以下情況)

如超出持股上限,可以賣出給同樣屬地級市而持股不觸及上限的農民。(並不能交易給直系或旁系親戚)

農民持股會在該農民死亡後,自動分配給丈夫/妻子,如沒有丈夫/妻子,將均分給直系子女。

該持股人沒有直系子女、孫子/女或合法伴侶,即可按個人意願,轉移給旁系親戚或中央聯邦財政部。

該農業土地公司,主要收入有地租和農業種植公司的分紅。

操作如下:每十年會招標一次農業土地使用權。

地租為每季入帳一次,這是固定金額。

招標需按農業種植公司,願意每年分多少純利計算。

如A公司願意分10%純利,B公司願意分15%。那B公司勝出。投標要用暗標方式操作。

最低出標價為純利分2%。

該農業土地公司需要把最少95%收益,每季(地租)及每年(農業公司所得純利)分配給持股人。

農業土地公司會每5年由持股人選出托管人,托管人必須為大型金融企業。托管人需要入暗標,標價收取多少%收益。托管人收益會按農業土地公司收益當中收取。

農業種植公司所得稅的稅金會交由中央財政部管理。

由財政部抽取當中百分十的金額,再每年按當各省農業土地公司績效,劃撥回去地方政府部門。

地租:按各地市的土地價值,由中央財政部每10年評估及發佈一次。這十年期間,地租租值為固定。

土地只限農業/畜牧業相關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如土地被政府征用,則征用前需要得到過半數農業土地公司持股人同意。如持股人不同意,則政府需要更改方案或重新向農業土地公司協商。(如:在國家緊急狀態下,政府可強制征用該土地,但期間需要支付地租,事後也需要支付補償金,補償金需協商)。

政府征用期間,需要在征用期支付地租給土地公司,並且在一開始時需要支付一筆補償金給該公司。征用完畢後,需要還原土地樣貌。

托管人:負責農業土地公司收帳、日常管理、投票、協商談判、查核農業種植公司帳務和更換持股人。

農業土地公司純利分紅收入:此部分收入為種植公司在該土地所得的純利部分,並非該種植公司在全國所得的收入。種植公司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必須是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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