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和第五巡回法院的奇葩拉锯在上演:

1、德州去年12月宣布通过法律SB4,授权德州的警察可以抓非法移民,州法院裁定后就可以把他们驱逐出境

2、联邦司法部把德州告上法院,联邦地区法院(初级)颁布禁执令。

3、德州上诉到第5巡回法院,第5巡回院裁定可以执行SB4,但是需要等7天,好让最高院做最终决定

4、昨天,最高院说,可以执行SB4,但是没有给出任何说法(就是判断的理由是什么),接着说「案子还是你第五巡回院赶紧审」,案子打回到第五巡回院

5、昨晚晚上第五巡回院又推翻高院决定,说「SB4不能执行」,又说第二天再最后定

6、如果最终这样,德州肯定又要上诉到最高法院,老路重走

这里啰里八嗦的过程,本质上在争什么?

1、司法部说的话表面上对:边境和非法移民确实是联邦管,州不应该管。

2、但问题是联邦不管,州只好自己管,这时联邦又来说「哎哎,是我的事哎 ”。

这时法院,从第五巡回院到最高院,该怎么办?

从好的一面说,这因为是历史上从来没有的事,所以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在我看来,这些法官都是在该做决定时,没半点担当,一个皮球踢来踢去,踢的时候也说不出个名堂来。

没有信仰和道德,在这样的时候,就没有勇气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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