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和第五巡回法院的奇葩拉锯在上演:
1、德州去年12月宣布通过法律SB4,授权德州的警察可以抓非法移民,州法院裁定后就可以把他们驱逐出境
2、联邦司法部把德州告上法院,联邦地区法院(初级)颁布禁执令。
3、德州上诉到第5巡回法院,第5巡回院裁定可以执行SB4,但是需要等7天,好让最高院做最终决定
4、昨天,最高院说,可以执行SB4,但是没有给出任何说法(就是判断的理由是什么),接着说「案子还是你第五巡回院赶紧审」,案子打回到第五巡回院
5、昨晚晚上第五巡回院又推翻高院决定,说「SB4不能执行」,又说第二天再最后定
6、如果最终这样,德州肯定又要上诉到最高法院,老路重走
这里啰里八嗦的过程,本质上在争什么?
1、司法部说的话表面上对:边境和非法移民确实是联邦管,州不应该管。
2、但问题是联邦不管,州只好自己管,这时联邦又来说「哎哎,是我的事哎 ”。
这时法院,从第五巡回院到最高院,该怎么办?
从好的一面说,这因为是历史上从来没有的事,所以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在我看来,这些法官都是在该做决定时,没半点担当,一个皮球踢来踢去,踢的时候也说不出个名堂来。
没有信仰和道德,在这样的时候,就没有勇气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