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讲房地产政策:
第一,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的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土地的储备项目。这项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求,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有利于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
第二个是我们支持收购存量房,加大保障型住房的供给。考虑到当前已建代售的住房相对较多,我们主要采取两项支持措施,一项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另一项是继续用好保障型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原来这个资金主要是用来支持以新建的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
现在我们对支持的方向做出了优化调整,那么适当的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的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通过这两项措施,既可以消化商品量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又可以优化保障房的供给,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的需要。
第三项是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的税收政策。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下一步也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的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