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德勒兹的书,感触挺多的。

大致梳理和总结一下,夹杂一些我的思考。

1.先验理性论无法解释或证明先验理性能力的来源或合法性,无法解决或避免一些逻辑上的悖论或幻相,无法解释或证明数学逻辑的真理性或必然性。

2.先验理性论是一种视角主义,它只是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或层面来看待人类的认识能力和知识领域,而不是一个完整或全面的理论。

3.数学逻辑不是一种先验的知识,而是一种人类创造和发展的知识,它受到人类经验或文化的影响或变化,而不是内在于人类的心智或精神,也不是与生俱来的。

4.人类根据不同的经验或文化,可以建立不同的数学逻辑,而不是只有一种数学逻辑。这些数学逻辑并不是互相排斥或对立的,而是互相补充或协调的。这些数学逻辑并不是绝对或永恒的,而是相对或历史的。

所以说

1.数学逻辑的成立与否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和理解数学逻辑。如果我们把数学逻辑看作一种先验的知识,那么它就很难成立或证明。但是它作为一种人类创造和发展的知识,是可以成立或证明的。

2.数学逻辑与人类理性的关系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和理解人类理性。如果我们把人类理性看作一个单一而统一的能力,那么它就很难协调或相容起来。如果我们把人类理性看作一个多重而分裂的能力,或许就可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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