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huaThink

为什么投票可以用1sat=1票但评分系统不合适呢?这是我感性上做出的判断,我觉得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试图分析一下。

投票的发起方给的选项,要么是人人都可发起的调查类(你喜欢什么动物?),要么是发起方可执行的征集意见类(damus要使用哪个风格的字体?)

我认为后者才有真正的意义,因为前者不涉及真正的决策流程,并未造成实质性影响。但是后者似乎有一个bug,即投票发起方实际并未真正让渡决策权,它自己的投票成本是几乎没有的,只要让自己的小号伪装成路人投给自己心仪的选项即可。

哪怕有一个很小的损耗比例(比如付给relay运营者5%),投票发起者仍然有很大优势(20倍)。

比如小明给选项A投票100sats,其中95sats到了发起方手中,发起方反手把95sats投给B选项,又得到了90sats,再投给B… 几乎可以投出2000sats的效果。

只有当损耗比例足够大(50%)的时候,投票的发起方才勉强能够靠消耗掉所有聪抵消A选项… 但仍然是不公平的,我心仪的选项是B,我只需要把除B以外的选项都抵消掉即可,最坏的情况下也只是0成本。

损耗比例的增加,会导致收取手续费的第三方获得这样的权力… 投票的公平性仍未解决。

而评分系统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呢?做决策的是普通用户,而收钱的却是第三方(评分系统维护者),这显然比投票的发起者权力还要大,一鱼两吃。

或许,我们只是被一叶障目了… 只需要把投票的聪打给黑洞地址(或者中本聪)即可,销毁掉的聪相当于给全体持币者发放福利,和评分系统面向的普通用户较为重合,而且不存在能低成本操纵结果的第三方。

所以,一个客观的投票或者评分系统,其中损耗的绝大部分聪是要销毁掉的,小部分作为决策成本/系统运营成本,这样才能保证客观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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