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突然冒出个想法:为什么旧金山和约没有写明“将台湾归还给中华民国”?我想还是与英、美两国脱不了干系。

英国1950年外交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既然英国提议北京出席签署仪式,那么必定会产生台湾归还北京还是归还中华民国的争执。

1952年正是华盛顿与北京在韩战中激烈厮杀时,美国肯定主张台湾归还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代表中国。

明摆着,英国主张台湾归还北京不现实,美国也不会接受。

但美国也不能明文写上将台湾归还给中华民国,这等于打脸英国。

因此,英美两家达成一致,不在和约中明确台湾的主权归属,而以中华民国政府事实控制台湾为依据,认可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行使管辖权。于是,事实上海峡两岸一边一国的局面就这样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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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纠结这个没意义,如真纠结,就该判共党武装叛乱,分裂国家,从满清退位把国体让位于中华民国的法理推算,就这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