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理解錯的話,說5/17《國會改革法案》衝關違反程序正義,指的是這個意思👇

「5/17表決法案不是上網公告的28件法案,是熱騰騰當天修正的內容,除了提案委員,別說民進黨委員,就連國民黨、民眾黨委員都不知道相關內容」,

意思是:用於表決的最終提案,是未經辯論過、直赴表決的。我有理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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