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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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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无知的人,痛苦的人,胡言乱语的人

中共会如何崩溃

1、内部叛乱

2、习暴毙

3、农民起义

4、外部插手

5、和平演变

6、触发战争

我大概例举了这六种可能的情形,当然有可能还存在其他的情形。希望有大能加以补充和指正。作者能力有限,无法做广泛的社会调查,所有的信息均来自于互联网,据此假设可能发生的事件,若有雷同者,那实属规律使然。

一、内部叛乱

这里的内部叛乱所指,反习的势力逐渐强大,以至于几个大省重地的地方主官和军政大员割据反习。这里的依据在于地方财政的崩溃,中央束手无策,习没有半点挽救的能力。税收、罚没收入不再能支撑重要支出,地方驻军、警务、公务群体收入锐减甚至断绝。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发生,维稳力量反而成为群体事件参与者。当地主官势力、根基、财力和能力、野心都具备的情况下,无法在中央把习党除掉的情况下,可能会联合多个地方势力割据反习。如同民国的“反袁独立”事件。利益的驱使和中共的独裁体系,反习者大概率无法再达成共识。各省很可能就此割据自立。强省或可得安。弱省必然大乱、战乱。

二、习猪头暴毙

200斤猪头不管是身体原因,还是被暗杀或其他原因暴毙以后,中共各方势力一定会反扑。目前习党内并没有在能力、声望上都比较突出的成员,几乎全是一帮溜须之辈。牠们是没有能力控制大局的。再加上经济崩坏、民生凋敝,反抗势力是极其庞大的。中共内部团派李克强已死,汪洋太软弱。胡春华更是表现扑街,打不过就加入的表现水平太差,几乎有摇尾乞怜的姿态。红二代中被清洗没死的,大概率会跳出来收拾旧山河。但是这帮二代的水平也非常值得怀疑。薄熙来据说已死在狱中,就算没死,牠应对当前困局的方法大概率和习的手段如出一辙。还有一个任大炮,他以前的表现无法判断立场,继续共党的改革线路?这大概率是走不通的。因为目前的困局是没钱。反共倒是有破局的可能,但是支持他的势力能不能做到,很难。所以这种情形发生后,中国将和现在的差别不大。除非新当权者破除邓“矮子屠夫”的那个“四项基本原则”的诅咒。

三、农民起义

这里借用这个词,意思就是底层人民从被饿死或者被打死两个选择中,选择了陈胜、吴广模式。这个状态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理由:1、崩溃的地方财政,必然会影响军警公的利益。对维稳的控制力必然会下降。严重的甚至牠们都会成为不稳定的因素。财富的高度集中和新匪帮成员的贪婪必然会产生“杀富杀官”的暴乱。领头者甚至有可能就是枪杆子、刀把子中的成员。这个火苗一燃,必定在全国范围爆炸,届时的乱世,那就可以好好享受三国之权谋,水浒之义气的强烈快感了。2、青壮年群体的致命失业率。在选择饿死还是乱死的情况下,不用多说,只要有人牵头,从众者纷纷而至。新“打土豪,斗地主”模式指日可待。

四、外部势力出手

共匪帮一直叫嚣着“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对牠们的特权、财富表现出了惊人的占有欲。不论在什么时候都生怕碰到一点牠们的特权。改开十年不到就反复宣称“资产阶级自由化”如何可怕,最终不惜挥舞屠刀屠杀碰触到牠们利益的人民。抬着共产主义这个僵尸幌子,行皇帝都没有的权力,贪一切牠们能贪到的财富。把民众当畜牲,当材料般奴役、收割。这种比“纳粹”还坏万倍亿倍的恶魔政权,居然堂而皇之的要指导世界发展!当然,在牠们的“伟大指引下”,俄罗斯、朝鲜、伊朗、塔利班、哈马斯等等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誓言与西方腐朽的资本主义战斗不息。

这里希望有外部的势力干涉。如国家力量通过资助台湾光复大陆。民运力量组建反共势力,在外破坏共匪在国际上的行动,揭露牠们的罪恶,断绝牠们的利益链条。对在外花天酒地的等待接班的红三们实行政治处理。在内秘密组建反抗团体,待机进行起义等等。但从目前的局势上看,可能性几乎是零。台湾忙不迭的撇清与大陆的关系,除民进党外的其他党派差不多是摇尾巴的状态。指望他们光复大陆就是痴人说梦。民运更是一群利益至上的团体。反共只是生意。站在安全的彼岸,骂国人愚昧、支畜、活该,不会反抗。鼓惑墙内民众送死送人头,夸大一些小事件引起匪帮的关注而镇压。牠们自己就中共一个见不得人的海外110,就把他们吓的花容失色。个个都是不立危墙的“君子”,识时务的“俊杰”。唉........这条作废吧。

五、和平演变

实在不想用共匪这些烂词,就像上面什么“农民起义”这些共匪的语境词语。但不用还不好找意思贴切的新词语替代。这里主要还是匪帮高层内部,出现类似戈尔巴乔夫这种人。他可以是包子,也可以是接替包子的人。在维持基本秩序的情况下,国家重新启动。可能通过漫长的改革改变目前的现状。这目前看应该算是最温和的方式了,但发生的可能性也和上一条一样,无限等于零。

六、触发战争

这条的可能性取决于个人变量,200斤猪头如果失心疯发作,不管在台海、南海,或是东海、西藏都有可能爆发冲突,扩大到正式战争。战争一旦爆发,国内马上就可以实行军管,实行紧急状态。封控程度严于三年疫情的程度,以军事的借口,很多平时做不到的,或者做了有麻烦的事情,都可以简单做到。几乎可以消除现在的经济崩溃的困局,青壮劳力可以应征,普通居民实行配给制。这些情形,在短时间内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时间一长,不反弹几乎不可能。中国不是朝鲜,都是见过猪跑的。三年疫情最后一年,层出不穷的反抗事件频频发生,直到“白纸事件”。这些都说明了中国想要回到朝鲜模式的难度。国际方面,中共若爆发战争,一定会受到比俄罗斯还严重的制裁,红色贵族的海外财产大概率会被冻结、没收,这是牠们最不能承受的。如果动的是台湾,那台湾最后反攻大陆光复的神话就真不一定是神话了。综合上述的利弊,匪帮内部大概率不会希望战争,猪头真的想打,也会受到各种阻力和推诿。最后,党卫军只会叠被子,吓唬老百姓。估计枪一响,肥猪们逃跑,小卒们大半投降。这种后果大概率会发生上面1、2、3、4种情况。

这就是推测未来可能发生的状况。当然最后不死不活的状态再熬十年、几十年也有可能。但那时候我可能早死了,发生什么也无关痛痒,就不做深究了。

#时政 #中共 #建政

短评以哈战争的现状

附:内塔尼亚胡的最新讲话

#以哈冲突#

内氏总体还是太软弱,首先是反应的速度太缓慢,迟迟没有展开相应的行动。对受到攻击的反击严重缺乏,恐怖分子就是放开手脚肆意打击。整个政府部门反应僵化,情报部门、军事部门好像都在昏迷不醒,被袭击一整天时间居然都没有快速的应急反应部队,侦察能力严重缺失。在军事卫星如此厉害的今天,加沙地区应该受卫星24小时监视。侦察飞机、无人机也应该24小时不间断侦察。特工、特种部队正是这个时候该大显身手的。但是1个多月时间,几乎没有丁点消息。人质的救援完全被放弃,除了交换以外,再没有一点关于人质的信息。200多个活人被分散关押到普通居民家里吗?加沙全是反犹势力吗?以色列就没有一点点情报来源吗?

我觉得以色列人真的要认真审视一下这个政府,在俄乌之间的失声,在灾难面前的失措。基本上是一个不合格的政府。现在除了严厉的话语,仍然是缩手缩脚的军事行动。整个话语权被对方把持。若不顾及舆论,就应该更强硬的军事计划。若要顾及言论,那就放弃明面上的军事行动,采取外交、渗透等方式解决人质问题。不是像现在几乎被哈马斯牵着鼻子,完全失去主动性。

【内塔尼亚胡总理在特拉维夫基里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讲话】

“以色列公民们,美好的一周,今晚我们收到了一些坏消息。 以色列英雄阿萨夫·哈米少将于 10 月 7 日阵亡,这一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阿萨夫是加沙师南方旅的指挥官。 两周前我会见了他的家人。 我们一起祈祷有一个不同的结果,不幸的是这并没有实现。 阿萨夫是我们所有人的英雄。 充满祝福的记忆。

以色列公民,“谁拯救了一个灵魂,就等于拯救了整个世界。” 上周我们拯救了许多世界。 我们将 110 人送回以色列。 我们释放了 86 名以色列公民——儿童和妇女、男孩和女孩、母亲和祖母,以及数十名外国公民。 整个国家和世界上许多人都屏息以待地关注着每一次的释放。

这些不仅仅是名字,还有我们带回家的男孩和女孩的灵魂,我们让他们复活。 我们会陪伴他们、照顾他们。 我代表你们所有人,以色列公民,拥抱他们:欢迎那些从地狱出来的人,欢迎那些回家的人。

《诗篇》的诗人写道:“她把我带出了我的精神框架。” 我们把他们带出了框架——从黑暗到光明,从奴役到救赎。

就在一周前,这似乎是不可想象的,完全是想象出来的。 今天,他们已经来到这里,带着亲人的爱和人民的爱。 他们的回归是多么幸福,对于那些被残酷杀害的人和那些尚未回归的人来说,又是多么痛苦。

在做出决定之前的几天里,我经历了很多挣扎。 我问自己如何与谋杀、强奸、肢解和焚烧人类妇女、儿童和婴儿的魔鬼争论。 对撒旦来说,人的生命毫无价值。

但与此同时,我很清楚,我们可以创造一种方法,将数十名人质从魔鬼手中解救出来。 我不愿意放弃这个选择。

我们在炮火中进行了艰苦的谈判,从晚上到早上,从早到晚。 我经常与拜登总统交谈,我们向调解人施加压力,要求他们改进纲要。 事实上,我们设法对其进行了相当大的改进。

我们发起了一项全球性的努力——摩萨德、谈判小组、辛贝特和以色列国防军,而我与白宫保持着直接的日常联系。 我们的努力取得了成果,我们将释放人数增加了一倍,但任务尚未完成。

本周我去“索罗卡”医院看望了伤员。 在那里我遇到了英雄战士,也遇到了另一位女英雄米娅·雷格夫。 米娅在拉伊被哈马斯党内凶手绑架。 他们向她开枪并击中她的腿。 她经历了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但她正在康复。 她很坚强 米娅遇到了她的兄弟伊泰,他也被绑架了,我们设法把他救了出来。 我站在她的床边。 我拥抱了她,我拥抱了她的父亲伊兰和她的弟弟盖伊。 以色列公民们,我的兄弟姐妹们,我能告诉你们什么——我在我眼前看到了一个重生的家庭。

由于我们英勇的士兵施加的巨大军事压力,以及我和我的朋友们领导的不懈的政治努力,我们成功释放了人质。

我和妻子莎拉本周再次会见了一些仍被哈马斯可怕囚禁的被绑架者的父母。 我们拥抱他们,给他们力量,我向他们保证:我们将尽一切努力带他们回家——所有人。

完成遣返所有被绑架者的神圣任务,消灭哈马斯,确保加沙不会再次对以色列构成威胁,确保其中不存在对儿童进行恐怖主义教育、支持恐怖主义、资助恐怖主义的因素,呼吁毁灭以色列——我们继续与所有强权作斗争 这就是我们的战士在休战期间所准备的——彻底战胜哈马斯。

我在战场上遇到了战士,他们告诉我:“总理,坚持到底”,我告诉他们:“坚持到底——毫无疑问。”

今晚我告诉你们,以色列公民,你们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以色列国防军的男男女女、辛贝特战士、英勇作战的男女警察——他们是最棒的。 他们有伟大的精神,他们有勇气,他们有信仰。 他们以高贵和英雄主义的精神承受着失去战友、阵亡的英雄指挥官以及整个国家的痛苦,直到取得胜利。

战斗仍在继续。

昨天,我指示以色列国防军和战时内阁恢复战斗,并加大力度。在最后一天,我们摧毁了400多个哈马斯恐怖分子目标。我们对汗尤尼斯进行了大规模空袭。我们消灭了恐怖分子和基础设施。拜特拉希亚,加沙。

你们中的许多人上周问我,当我访问加沙地带时,我们的一位英雄士兵问我:“休战结束后你会恢复战争吗?”,我回答他:“毫不含糊 - 是的!”。 现在答案大家都清楚了。

我明确地说:我们将继续战争,直到实现所有目标。 如果不继续进行地面机动,就不可能实现这些目标。 地面机动对于目前取得结果是必要的,而地面机动对于以后取得结果也是必要的。

我对世界各地的朋友们说,你们是我们消灭哈马斯和释放其余人质目标的合作伙伴,因此我也向你们强调: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实现这些目标,除了获胜,并且除了继续地面机动之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取胜。 以色列国防军和安全部队以坚定的决心、强大的力量并遵守国际法来做到这一点。

即使在北部,我们也不断努力反对真主党对我们采取行动的任何企图。 我们挫败恐怖分子小队,让敌人远离边境,销毁武器。

我们正在继续我们既定的常规政策:北方强力威慑,南方明确决断。

面对针对我们的攻击,我们不会袖手旁观。 我们史诗般的进行了反击。 让我们明确一点——我们致力于恢复南部和北部的安全。 如果真主党犯了错误,发动大规模战争,就会亲手摧毁黎巴嫩。

我们正处于一场艰苦而痛苦的战争之中,但这是一场没有正义的战争。 一场为了我们所有人的家园的战争。 我们都团结在正义的道路上,我们都全力支持我们的力量。 前面还有一场硬仗,但最终我们一定会赢得这场战斗。

或许这就是加沙平民的样子和绝大多数支持哈马斯的模样。

两名巴勒斯坦袭击者在早高峰时段在耶路撒冷的一个公共汽车站附近开火。

受害者包括一名在现场宣布死亡的16岁女孩、一名73岁的男子和一名60岁的妇女,他们都在医院被宣布死亡。

此外,至少有八人受伤,据报道两人情况危急。

加沙的停火协议已经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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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贴了美国宪法的全文,还剩修正案。修正案的数量27条。文本量差不多和原文相同了。这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很多宪法中不明确的条款,或者根本没有考虑的都是通过修正案补充、解释。

让我们向这部目前为止最伟大的法律致敬!

修正案

按照宪法第五条,由国会提出并经各州批准的增添和修改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条款。

第一条修正案〔1791〕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

第二条修正案〔1791〕

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第三条修正案〔1791〕

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士兵不得在民房驻扎;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允许如此。

第四条修正案〔1791〕

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第五条修正案〔1791〕

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不得受判处死罪或其他不名誉罪行之审判,但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在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现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

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

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第六条修正案〔1791〕

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享有下列权利:

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

得知被控告的性质和理由;

同原告证人对质;

以强制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证人;

取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

第七条修正案〔1791〕

在普通法的诉讼中,其争执价值超过20元,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受到保护。由陪审团裁决的事实,合众国的任何法院除非按照普通法规则,不得重新审查。

第八条修正案〔1791〕

不得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

第九条修正案〔1791〕

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忽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修正案〔1804〕

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行使,或保留给人民行使之。

第十一条修正案〔1798〕[1794年3月4日提出,1795年2月7日批准]

合众国的司法权,不得被解释为可以扩展到受理由他州公民或任何外国公民或臣民对合众国一州提出的或起诉的任何普通法或衡平法的诉讼。

第十二条修正案〔1791〕[1803年12月9日提出,1804年7月27日批准]

选举人在各自州内集会,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其中必须至少有一人不是选举人所属州的居民。选举人须在选票上写明被选为总统之人的姓名,并在另一选票上写明被选为副总统之人的姓名。选举人须将所有被选为总统之人和所有被选为副总统之人分别开列名单,写明每人所得票数,并在该名单上签名作证,然后封印送合众国政府所在地,呈参议院议长。

参议院议长在参议院和众议院全体议员面前开拆所有证明书,然后计算票数。获得总统选票最多的人,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总统。如无人获得这种过半数票,众议院应立即从被选为总统之人名单中得票最多的但不超过3人中间,投票选举总统。但选举总统时,以州为单位计票,每州全体代表有一票表决权。2/3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众议员出席,即构成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决选总统需要所有州的过半数票。〔当选举总统的权力转移到众议院时,如该院在次年3月4日前尚未选出总统,则由副总统代理总统,如同总统死亡或宪法规定的其他丧失任职能力的情况一样。〕

得副总统选票最多者,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副总统,如无人得票超过半数,参议院应从名单上得票最多的两人中选举副总统。选举副总统的法定人数由参议员总数的2/3构成,选出副总统需要参议员总数的过半数票。但依宪法无资格担任总统的人,也无资格担任合众国副总统。

第十三条修正案〔1865〕[1865年1月31日提出,1865年12月6日批准]

第一款

在合众国境内或受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奴隶制和强迫劳役都不得存在,但作为对依法判罪者犯罪之惩罚,不在此限。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十四条修正案〔1868〕[1866年6月13日提出,1868年7月9日批准]

第一款

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的和其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亦不得拒绝给予平等法律保护。

第二款

众议员的名额应按各州人口比例进行分配,每州人口统计包括该州除未纳税的印第安人之外的全部人口。但在选举合众国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国会议员、州行政和司法官员或州议会议员的任何选举中,一州的年满21岁并且是合众国公民的任何男性居民,如其上述选举权被剥夺或受到任何方式的限制(因参加叛乱或其他犯罪而被剥夺者除外),则该州代表权的基础,应按以上男性公民的人数占该州年满21岁男性公民总人数的比例核减。

第三款

无论何人,凡先前曾以国会议员,或合众国官员,或任何州议会议员,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员的身份宣誓维护合众国宪法,以后颠覆或反叛合众国,或给予合众国敌人帮助或支援,概不得担任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或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或担任合众国或任何州属下的任何文职或军职官员。但国会有权以两院各2/3的票数取消此种限制。

第四款

对于法律批准的合众国公共债务,包括因支付平定作乱或反叛的有功人员的年金和奖金而产生的债务,其效力不得有所怀疑。但无论合众国或任何一州,都不得偿付或承担因援助对合众国的作乱或反叛而产生的任何债务或义务,亦不得偿付或承担因丧失或解放任何奴隶而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所有这类债务、义务和要求,都应被认为是非法和无效的。

第五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规定。

第十五条修正案〔1870〕[1869年2月26日提出,1870年2月3日批准]

第一款

合众国公民的投票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曾被强迫服劳役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十六条修正案〔1913〕[1909年7月12日提出,1913年2月3日批准]

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和征收所得税,不必在各州按比例分配,也无须考虑任何人口普查或人口统计。

第十七条修正案〔1913〕[1912年5月13日提出,1913年4月8日批准]

〔一〕合众国参议院由每州两名参议员组成,参议员由本州人民选举,任期6年;每名参议员各有一票表决权。每个州的选举人应具备该州州议会人数最多一院选举人所需具备之资格。

〔二〕任何一州在参议院的代表出现缺额时,该州行政当局应发布选举令,以填补此项缺额,但任何一州的议会得授权该州行政长官,在人民依该议会指示举行选举填补缺额以前,任命临时参议员。

〔三〕对本条修正案的解释不得影响在本条修正案作为宪法的一部分生效以前当选的任何参议员的选举或任期。

第十八条修正案〔1919〕[1917年12月18日提出,1919年1月16日批准]

第一款

本条批准一年后,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作为饮料的致醉酒类;禁止此类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

第二款

国会和各州都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三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七年以内,由各州议会按本宪法规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十九条修正案〔1920〕[1919年6月4日提出,1920年8月18日批准]

〔一〕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二〕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条修正案〔1933〕

第一款

本条未获批准前,总统和副总统的任期在原定任期届满之年的1月20日正午结束,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期在本条未获批准前原定任期届满之年的1月3日正午结束,他们继任人的任期在同时开始。

第二款

国会应每年至少开会一次,除国会以法律另订日期外,此会议在1月3日正午开始。

第三款

如当选总统在规定总统任期开始的时间之前亡故,当选副总统应成为总统。如在规定总统任期开始的时间以前,总统尚未选出,或当选总统不合乎资格,则当选副总统应代理总统直到产生一名合乎资格的总统时为止。在当选总统和当选副总统都不合乎资格时,国会得以法律规定代理总统之人,或宣布选出代理总统的办法。此人应代理总统直到产生一名合乎资格的总统或副总统时为止。

第四款

国会得以法律对以下情况作出规定:在选举总统的权利转移到众议院时,可被该院选为总统的人中有人死亡;在选举副总统的权利转移到参议院时,可被该院选为副总统的人中有人死亡。

第五款

第一款和第二款应在本条批准以后的10月15日生效。

第六款

本条除非在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内,由3/4州议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二十一条修正案〔1933〕[1933年2月20日提出,1933年12月5日批准]

第一款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现予废除。

第二款

在合众国任何州、准州或属地内,凡违反当地法律为在当地发货或使用而运送或输入致醉酒类,均予以禁止。

第三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内,由各州修宪会议依本宪法规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二十二条修正案〔1951〕[1947年3月24日提出,1951年2月27日批准]

第一款

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无论何人,在他人当选总统任期内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两年以上,不得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一次以上。但本条不适用于在国会提出本条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的任何人;也不妨碍在本条生效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的任何人在一届任期结束前的时间里继续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

第二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内,由3/4州议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二十三条修正案〔1961〕[1960年6月16日提出,1961年3月29日批准]

第一款

作为合众国政府所在地的特区,应依国会规定方式选派:一定数目的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其数目等于把特区看作一个州时,它在国会中有权拥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人数的总和,但决不得超过人口最少之州的选举人人数。他们是在各州所选派的选举人以外增添的人,但为了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目的,应被视为一个州选派的选举人;他们在特区集会,履行第十二条修正案所规定的职责。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四条修正案〔1964〕[1962年8月27日提出,1964年1月23日批准]

第一款

在总统或副总统,总统或副总统选举人、或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的任何预选或其他选举中,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未交纳人头税或其他税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五条修正案〔1967〕[1965年7月6日提出,1967年2月10日批准]

第一款

如遇总统被免职、亡故或辞职,副总统应成为总统。

第二款

凡当副总统职位出缺时,总统应提名一名副总统,经国会两院都以过半数票批准后就职。

第三款

凡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他不能够履行其职务的权力和责任,直至他向他们提交一份内容与此相反的声明为止,其权力和责任应由副总统作为代理总统履行。

第四款

凡当副总统和行政各部主官的多数或国会通过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时,副总统应立即作为代理总统承担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此后,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丧失能力的情况不存在时,他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除非副总统和行政各部主官的多数或国会通过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在4天之内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国会应对此问题作出裁决,如在休会期间,应为此目的在48小时以内集会。如果国会在收到后一书面声明后的21天之内,或者如果国会因适逢休会而按照要求专门为此目的集会以后的21天之内,以两院2/3的票数决定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则副总统应继续作为代理总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否则总统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修正案〔1971〕[1971年3月23日提出,1971年7月1日批准]

第一款

年满18岁或18岁以上的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七条修正案 [1989年9月25日提出,1992年5月7日批准]

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服务报酬的法律,在众议员选举举行之前不得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第18条禁酒令,在第21条被废止。这也是唯一被废止的修正案。把禁酒写入宪法确实有点过了。

昨天贴了美国宪法的全文,还剩修正案。修正案的数量27条。文本量差不多和原文相同了。这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很多宪法中不明确的条款,或者根本没有考虑的都是通过修正案补充、解释。

让我们向这部目前为止最伟大的法律致敬!

修正案

按照宪法第五条,由国会提出并经各州批准的增添和修改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条款。

第一条修正案〔1791〕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

第二条修正案〔1791〕

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第三条修正案〔1791〕

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士兵不得在民房驻扎;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允许如此。

第四条修正案〔1791〕

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第五条修正案〔1791〕

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不得受判处死罪或其他不名誉罪行之审判,但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在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现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

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

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第六条修正案〔1791〕

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享有下列权利:

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

得知被控告的性质和理由;

同原告证人对质;

以强制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证人;

取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

第七条修正案〔1791〕

在普通法的诉讼中,其争执价值超过20元,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受到保护。由陪审团裁决的事实,合众国的任何法院除非按照普通法规则,不得重新审查。

第八条修正案〔1791〕

不得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

第九条修正案〔1791〕

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忽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修正案〔1804〕

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行使,或保留给人民行使之。

第十一条修正案〔1798〕[1794年3月4日提出,1795年2月7日批准]

合众国的司法权,不得被解释为可以扩展到受理由他州公民或任何外国公民或臣民对合众国一州提出的或起诉的任何普通法或衡平法的诉讼。

第十二条修正案〔1791〕[1803年12月9日提出,1804年7月27日批准]

选举人在各自州内集会,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其中必须至少有一人不是选举人所属州的居民。选举人须在选票上写明被选为总统之人的姓名,并在另一选票上写明被选为副总统之人的姓名。选举人须将所有被选为总统之人和所有被选为副总统之人分别开列名单,写明每人所得票数,并在该名单上签名作证,然后封印送合众国政府所在地,呈参议院议长。

参议院议长在参议院和众议院全体议员面前开拆所有证明书,然后计算票数。获得总统选票最多的人,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总统。如无人获得这种过半数票,众议院应立即从被选为总统之人名单中得票最多的但不超过3人中间,投票选举总统。但选举总统时,以州为单位计票,每州全体代表有一票表决权。2/3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众议员出席,即构成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决选总统需要所有州的过半数票。〔当选举总统的权力转移到众议院时,如该院在次年3月4日前尚未选出总统,则由副总统代理总统,如同总统死亡或宪法规定的其他丧失任职能力的情况一样。〕

得副总统选票最多者,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副总统,如无人得票超过半数,参议院应从名单上得票最多的两人中选举副总统。选举副总统的法定人数由参议员总数的2/3构成,选出副总统需要参议员总数的过半数票。但依宪法无资格担任总统的人,也无资格担任合众国副总统。

第十三条修正案〔1865〕[1865年1月31日提出,1865年12月6日批准]

第一款

在合众国境内或受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奴隶制和强迫劳役都不得存在,但作为对依法判罪者犯罪之惩罚,不在此限。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十四条修正案〔1868〕[1866年6月13日提出,1868年7月9日批准]

第一款

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的和其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亦不得拒绝给予平等法律保护。

第二款

众议员的名额应按各州人口比例进行分配,每州人口统计包括该州除未纳税的印第安人之外的全部人口。但在选举合众国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国会议员、州行政和司法官员或州议会议员的任何选举中,一州的年满21岁并且是合众国公民的任何男性居民,如其上述选举权被剥夺或受到任何方式的限制(因参加叛乱或其他犯罪而被剥夺者除外),则该州代表权的基础,应按以上男性公民的人数占该州年满21岁男性公民总人数的比例核减。

第三款

无论何人,凡先前曾以国会议员,或合众国官员,或任何州议会议员,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员的身份宣誓维护合众国宪法,以后颠覆或反叛合众国,或给予合众国敌人帮助或支援,概不得担任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或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或担任合众国或任何州属下的任何文职或军职官员。但国会有权以两院各2/3的票数取消此种限制。

第四款

对于法律批准的合众国公共债务,包括因支付平定作乱或反叛的有功人员的年金和奖金而产生的债务,其效力不得有所怀疑。但无论合众国或任何一州,都不得偿付或承担因援助对合众国的作乱或反叛而产生的任何债务或义务,亦不得偿付或承担因丧失或解放任何奴隶而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所有这类债务、义务和要求,都应被认为是非法和无效的。

第五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规定。

第十五条修正案〔1870〕[1869年2月26日提出,1870年2月3日批准]

第一款

合众国公民的投票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曾被强迫服劳役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十六条修正案〔1913〕[1909年7月12日提出,1913年2月3日批准]

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和征收所得税,不必在各州按比例分配,也无须考虑任何人口普查或人口统计。

第十七条修正案〔1913〕[1912年5月13日提出,1913年4月8日批准]

〔一〕合众国参议院由每州两名参议员组成,参议员由本州人民选举,任期6年;每名参议员各有一票表决权。每个州的选举人应具备该州州议会人数最多一院选举人所需具备之资格。

〔二〕任何一州在参议院的代表出现缺额时,该州行政当局应发布选举令,以填补此项缺额,但任何一州的议会得授权该州行政长官,在人民依该议会指示举行选举填补缺额以前,任命临时参议员。

〔三〕对本条修正案的解释不得影响在本条修正案作为宪法的一部分生效以前当选的任何参议员的选举或任期。

第十八条修正案〔1919〕[1917年12月18日提出,1919年1月16日批准]

第一款

本条批准一年后,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作为饮料的致醉酒类;禁止此类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

第二款

国会和各州都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三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七年以内,由各州议会按本宪法规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十九条修正案〔1920〕[1919年6月4日提出,1920年8月18日批准]

〔一〕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二〕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条修正案〔1933〕

第一款

本条未获批准前,总统和副总统的任期在原定任期届满之年的1月20日正午结束,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期在本条未获批准前原定任期届满之年的1月3日正午结束,他们继任人的任期在同时开始。

第二款

国会应每年至少开会一次,除国会以法律另订日期外,此会议在1月3日正午开始。

第三款

如当选总统在规定总统任期开始的时间之前亡故,当选副总统应成为总统。如在规定总统任期开始的时间以前,总统尚未选出,或当选总统不合乎资格,则当选副总统应代理总统直到产生一名合乎资格的总统时为止。在当选总统和当选副总统都不合乎资格时,国会得以法律规定代理总统之人,或宣布选出代理总统的办法。此人应代理总统直到产生一名合乎资格的总统或副总统时为止。

第四款

国会得以法律对以下情况作出规定:在选举总统的权利转移到众议院时,可被该院选为总统的人中有人死亡;在选举副总统的权利转移到参议院时,可被该院选为副总统的人中有人死亡。

第五款

第一款和第二款应在本条批准以后的10月15日生效。

第六款

本条除非在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内,由3/4州议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二十一条修正案〔1933〕[1933年2月20日提出,1933年12月5日批准]

第一款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现予废除。

第二款

在合众国任何州、准州或属地内,凡违反当地法律为在当地发货或使用而运送或输入致醉酒类,均予以禁止。

第三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内,由各州修宪会议依本宪法规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二十二条修正案〔1951〕[1947年3月24日提出,1951年2月27日批准]

第一款

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无论何人,在他人当选总统任期内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两年以上,不得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一次以上。但本条不适用于在国会提出本条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的任何人;也不妨碍在本条生效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的任何人在一届任期结束前的时间里继续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

第二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内,由3/4州议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二十三条修正案〔1961〕[1960年6月16日提出,1961年3月29日批准]

第一款

作为合众国政府所在地的特区,应依国会规定方式选派:一定数目的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其数目等于把特区看作一个州时,它在国会中有权拥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人数的总和,但决不得超过人口最少之州的选举人人数。他们是在各州所选派的选举人以外增添的人,但为了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目的,应被视为一个州选派的选举人;他们在特区集会,履行第十二条修正案所规定的职责。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四条修正案〔1964〕[1962年8月27日提出,1964年1月23日批准]

第一款

在总统或副总统,总统或副总统选举人、或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的任何预选或其他选举中,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未交纳人头税或其他税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五条修正案〔1967〕[1965年7月6日提出,1967年2月10日批准]

第一款

如遇总统被免职、亡故或辞职,副总统应成为总统。

第二款

凡当副总统职位出缺时,总统应提名一名副总统,经国会两院都以过半数票批准后就职。

第三款

凡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他不能够履行其职务的权力和责任,直至他向他们提交一份内容与此相反的声明为止,其权力和责任应由副总统作为代理总统履行。

第四款

凡当副总统和行政各部主官的多数或国会通过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时,副总统应立即作为代理总统承担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此后,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丧失能力的情况不存在时,他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除非副总统和行政各部主官的多数或国会通过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在4天之内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国会应对此问题作出裁决,如在休会期间,应为此目的在48小时以内集会。如果国会在收到后一书面声明后的21天之内,或者如果国会因适逢休会而按照要求专门为此目的集会以后的21天之内,以两院2/3的票数决定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则副总统应继续作为代理总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否则总统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修正案〔1971〕[1971年3月23日提出,1971年7月1日批准]

第一款

年满18岁或18岁以上的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七条修正案 [1989年9月25日提出,1992年5月7日批准]

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服务报酬的法律,在众议员选举举行之前不得生效。

據説這是那個小姑姑,我覺得她沒這麽大能量。

我估計90%以上的人大概都沒看過美國憲法吧,先貼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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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全文

序言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第一条

第一款 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二款

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州议会中人数最多之一院的选举人所需之资格。凡年龄未满二十五岁,或取得合众国公民资格未满七年,或於某州当选而并非该州居民者,均不得任众议员。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税额,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在全体自由人民-(包括订有契约的短期仆役,但不包括末被课税的印第安人)-数目之外,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之五分之三。实际人口调查,应於合众国国会第一次会议後三年内举行,并於其後每十年举行一次,其调查方法另以法律规定之。众议员的数目,不得超过每三万人口有众议员一人,但每州至少应有众议员一人;在举行人囗调查以前,各州得按照下列数目选举众议员 :

新罕布什尔三人、麻萨诸塞八人、罗德岛及普罗维登斯垦殖区一人、康涅狄格五人、纽约州六人.新泽西四人、宾夕法尼亚八人、特拉华一人、马里兰六人、弗吉尼亚十人、北卡罗来纳五人、南卡罗来纳五人、乔治亚三人。任何一州的众议员有缺额时,该州的行政长官应颁选举令,选出众议员以补充缺额。众议院应选举该除议长及其他官员;只有众议院具有提出弹劾案的权力。

第三款

合众国的参议院由每州的州议会选举两名参议员组成之,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每名参议员有一票表决权。参议员於第一次选举後举行会议之时,应当立即尽量均等地分成三组。第一组参议员的任期,到第二年年终时届满,第二组到第四年年终时届满,第三组到第六年年终时届满,俾使每两年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改选 ;

如果在某州州议会休会期间,有参议员因辞职或其它原因出缺,该州的行政长官得任命临时参议员,等到州议会下次集会时,再予选举补缺。凡年龄未满三十岁,或取得合众国公民资格未满九年,或於某州当选而并非该州居民者,均不得任参议员。合众国副总统应为参议院议长,除非在投票票数相等时,议长无投票权。参议院应选举该院的其他官员,在副总统缺席或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时,还应选举临时议长。所有弹劾案,只有参议院有权审理。在开庭审理弹劾案时,参议员们均应宣誓或誓愿。如受审者为合众国总统,则应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主席 ;

在末得出席的参议员的三分之二的同意时,任何人不得被判有罪。弹劾案的判决,不得超过免职及取消其担任合众国政府任何有荣誉、有责任或有俸给的职位之资格 ;

但被判处者仍须服从另据法律所作之控诉、审讯、判决及惩罚。

第四款

各州州议会应规定本州参议员及众议员之选举时间、地点及程序 ;

但国会得随时以法律制定或变更此种规定,惟有选举议员的地点不在此例。国会应至少每年集会一次,开会日期应为十二月的第一个星期一,除非他们通过法律来指定另一个日期。

第五款

参众两院应各自审查本院的选举、选举结果报告和本院议员的资格,每院议员过半数即构成可以议事的法定人数 ;

不足法定人数时,可以一天推一天地延期开会,并有权依照各该议院所规定的程序和罚则,强迫缺席的议员出席。参众两院得各自规定本院的议事规则,处罚本院扰乱秩序的议员,并且得以三分之二的同意,开除本院的议员。参众两院应各自保存一份议事记录,并经常公布,惟各该院认为应保守秘密之部分除外 ;

两院议员对於每一问题之赞成或反对,如有五分之一出席议员请求,则应记载於议事记录内。在国会开会期间,任一议院未得别院同意,不得休会三日以上,亦不得迁往非两院开会的其他地点。

第六款

参议员与众议员得因其服务而获报酬,报酬的多寡由法律定之,并由合众国国库支付。两院议员除犯叛国罪、重罪以及扰乱治安罪外,在出席各该院会议及往返各该院途中,有不受逮捕之特权 ;

两院议员在议院内所发表之演说及辩论,在其它场合不受质询。参议员或众议员不得在其当选任期内担任合众国政府任何新添设的职位,或在其任期内支取因新职位而增添的俸给 ;

在合众国政府供职的人,不得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国会议员。

第七款

有关徵税的所有法案应在众议院中提出 ;

但参议院得以处理其它法案的方式,以修正案提出建议或表示同意。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 ;

总统如批准,便须签署,如不批准,即应连同他的异议把它退还给原来提出该案的议院,该议院应将异议详细记入议事记录,然後进行复议。倘若在复议之後,该议院议员的三分之二仍然同意通过该法案,该院即应将该法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另一院,由其同样予以复议,若此另一院亦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该法案即成为法律。但遇有这样的情形时,两院的表决均应以赞同或反对来定,而赞同和反对该法案的议员的姓名,均应由两院分别记载於各该院的议事记录之内 。

如总统接到法案後十日之内 (星期日除外) ,不将之退还,该法案即等於曾由总统签署一样,成为法律¨准有当国会休会因而无法将该法案退还时,该法案才不得成为法律。

任何命令、决议或表决 (有关休会问题者除外) ,凡须由参议院及众议院予以同意者,均应呈送合众国总统 ;

经其此准之後,方始生效,如总统不予批准,则参众两院可依照对於通过法案所规定的各种规则和限制,各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再行通过。

第八款

国会有权规定并徵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

但是各种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在合众国内应划一徵收 ;以合众国的信用举债 ;管理与外国的、州与州间的,以及对印第安部落的贸易;

制定在合众国内一致适用的归化条例,和有关破产的一致适用的法律 ;铸造货币,调议其价值,并厘定外币价值,以及制定度量衡的标准;

制定对伪造合众国证券和货币的惩罚条例 ;设立邮政局及延造驿路;

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利权的保障 ;

设置最高法院以下的各级法院;

界定并惩罚海盗罪、在公海所犯的重罪和违背国际公法的罪行;宣战,对民用船苹颁发捕押敌船及采取报复行动的特许证,制定在陆地和海面虏获战利晶的规则;

募集和维持陆军,但每次拨充该项费用的款项,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

配备和保持海军;制定有开管理和控制陆海***的各种条例;

制定召集民兵的条例,以便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侵略;

规定民兵的组织、装备和训练,以及民兵为合众国服务时的管理办法,但各州保留其军官任命权,和依照国会规定的条例训练其民团的权力;

对於由某州让与而由国会承受,用以充当合众国政府所在地的地区 (不逾十哩见方) ,握有对其一切事务的全部立法权 ;

对於经州议会同意,向州政府购得,用以建筑要塞、弹药库、兵工厂、船坞和其它必要建筑物的地方,也握有同样的权力 ;

-并且为了行使上述各项权力,以及行使本宪法赋予合众国政府或其各部门或其官员的种种权力,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

第九款

对於现有任何一州所认为的应准其移民或入境的人,在一八O八年以前,国会不得加以禁止,但可以对入境者课税,惟以每人不超过十美元为限。不得中止人身保护令所保障的特权,惟在叛乱或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出於公共安全的必要时不在此限。不得通过任何褫夺公权的法案或者追溯既往的法律。除非按本宪法所规定的人口调查或统计之比例,不得徵收任何人口税或其它直接税。对各州输出之货物,不得课税。任何有关商务或纳税的条例,均不得赋予某一州的港口以优惠待遇;

亦不得强迫任何开往或来自某一州的船苹,驶入或驶出另一州,或向另一州纳税。除了依照法律的规定拨款之外,不得自国库中提出任何款项 ;

一切公款收支的报告和帐目,应经常公布。合众国不得颁发任何贵族爵位:

凡是在合众国政府担任有俸给或有责任之职务者,末经国会许可,不得接受任何国王、王子或外国的任何礼物、薪酬、职务或爵位。

第十款

各州不得缔结任何条约、结盟或组织邦联 ;

不得对民用船苹颁发捕押敌船及采取报复行动之特许证 ;

不得铸造货币 ;

不得发行纸币 ;

不得指定金银币以外的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法定货币 ;

不得通过任何褫夺公权的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和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 ;

也不得颁发任何贵族爵位。未经国会同意,各州不得对进口货物或出口货物徵收任何税款,但为了执行该州的检查法律而有绝对的必要时,不在此限;

任何州对於进出囗货物所徵的税,其净收益应归合众国国库使用 ;

所有这一类的检查法律,国会对之有修正和监督之权。未经国会同意,各州不得徵收船舶吨位税,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和军舰,不得和另外一州或国缔结任何协定或契约,除非实际遭受入侵,或者遇到刻不容缓的危急情形时,不得从事战争。

第二条

第一款

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总统和具有同样任期的副总统,应照下列手续选举:

每州应依照该州州议会所规定之手续,指定选举人若干名,其人数应与该州在国会之参议员及众议员之总数相等 ;

但参讥员、众议员及任何在合众国政府担任有责任及有俸给之职务的人,均不得被指定为选举人。各选举人应於其本身所属的州内集会,每人投票选举二人,其中至少应有一人不属本州居民。选举人应开列全体被选人名单,注明每人所得票数;

他们还应签名作证明,并将封印後的名单送至合众国政府所在地交与参议院议长。参议院议长应於参众两院全体议员之前,开拆所有来件,然後计算票数。得票最多者,如其所得票数超过全体选举人的半数,即当选为总统;

如同时不止一人得票过半数,旦又得同等票数,则众议院应立即投票表决,选毕其中一人为总统 ;

如无人得票过半数,则众议院应自得票最多之前五名中用同样方法选举总统。但依此法选举总统时,应以州为单位,每州之代表共有一票 ;

如全国三分之二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众议员出席,即构成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 ;

当选总统者需获全部州的过半数票。在每次这样的选举中,於总统选出後,其获得选举人所投票数最多者,即为副总统。但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得票相等时,则应由参议院投票表决,选学其中一人为副总统。国会得决定各州选出选举人的时期以及他们投票的日子;

投票日期全国一律。只有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或在本宪法实施时已为合众国公民者,可被选为总统 ;

凡年龄未满三十五岁,或居住合众国境内未满十四年者,不得被选为总统。如遇总统被免职,或因死亡、辞职或丧失能力而不能执行其权力及职务时,总统职权应由副总统执行之。国会得以法律规定,在总统及副总统均被免职,或死亡、辞职或丧失能力时,由何人代理总统职务,该人应即遵此视事,至总统能力恢复,或新总统被选出时为止。 总统得因其服务而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俸给,在其任期之内,俸金数额不得增加或减低,他亦不得在此任期内,自合众国政府和任何州政府接爱其它报酬。

在他就职之前,他应宣誓或誓愿如下:

「我郑重宣誓(或 矢言) 我必忠诚地执行合众国总统的职务,并尽我最大的能力,维持、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第二款

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的总司令,并在各州民团奉召为合众国执行任务的担任统帅 ;

他可以要求每个行政部门的主管官员提出有关他们职务的任何事件的书面意见,除了弹劫案之外,他有权对於违犯合众国法律者颁赐缓刑和特赦。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

他有权提名,并於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後,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在本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後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之合众国官员;

国会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这些较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门的首长。在参议院休会期间,如遇有职位出缺,总统有权任命官员补充缺额,任期於参议院下届会议结束时终结。

第三款

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 ;

在特殊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其中一院开会,并得於两院对於休会时间意见不一致时,命令两院休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期为止 ;

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

他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并任命所有合众国的军官。

第四款

合众国总统、副总统及其他所有文官,因叛国、贿赂或其它重罪和轻罪,被弹劾而判罪者,均应免职。

第三条

第一款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於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并按期接受俸给作为其服务之报酬,在其继续任职期间,该项俸给不得削减。

第二款

司法权适用的范围,应包括在本宪法、合众国法律、和合众国已订的及将订的条约之下发生的一切涉及普通法及衡平法的案件;

一切有关大使、公使及领事的案件 ;

一切有关海上裁判权及海事裁判权的案件 ;

合众国为当事一方的诉讼;

州与州之间的诉讼,州与另一州的公民之间的诉讼,一州公民与另一州公民之间的诉讼,同州公民之间为不同之州所让与之土地而争执的诉讼,以及一州或其公民与外国政府、公民或其属民之间的诉讼。在一切有关大使、公使、领事以及州为当事一方的案件中,最高法院有最初审理权。

在上述所有其它案件中,最高法院有关於法律和事实的受理上诉权,但由国会规定为例外及另有处理条例者,不在此限。对一切罪行的审判,除了弹劫案以外,均应由陪审团裁定,并且该审判应在罪案发生的州内举行;

但如罪案发生地点并不在任何一州之内,该项审判应在国会按法律指定之地点或几个地点学行。

第三款

只有对合众国发动战争,或投向它的敌人,予敌人以协助及方便者,方构成叛国罪。无论何人,如非经由两个证人证明他的公然的叛国行为,或经由本人在公开法庭认罪者,均不得被判叛国罪。国会有权宣布对於叛国罪的惩处,但因叛国罪而被褫夺公权者,其後人之继承权不受影响,叛国者之财产亦只能在其本人生存期间被没收。

第四条

第一款

各州对其它各州的公共法案、记录、和司法程序,应给予完全的信赖和尊重。国会得制定一般法律,用以规定这种法案、记录、和司法程序如何证明以及具有何等效力。

第二款

每州公民应享受各州公民所有之一切特权及豁免。凡在任何一州被控犯有叛国罪、重罪或其它罪行者,逃出法外而在另一州被缉获时,该州应即依照该罪犯所逃出之州的行政当局之请求,将该罪犯交出,以便移交至该犯罪案件有管辖权之州。凡根据一州之法律应在该州服役或服劳役者,逃往另一州时,不得因另一州之任何法律或条例,解除其服役或劳役,而应依照有权要求该项服役或劳役之当事一方的要求,把人交出。

第三款

国会得准许新州加入联邦 ; 如无有关各州之州议会及国会之同意,不得於任何州之管辖区域内建立新州 ;

亦不得合并两州或数州、或数州之一部分而成立新州。国会有权处置合众国之属地及其它产业,并制定有关这些属地及产业的一切必要的法规和章则;

本宪法中任何条文,不得作有损於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之权利的解释。

第四款

合众国保证联邦中的每一州皆为共和政体,保障它们不受外来的侵略 ;并且根据各州州议会或行政部门 (当州议会不能召集时) 的请求,平定其内部的暴乱。

第五条

举凡两院议员各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认为必要时,国会应提出对本宪法的修正案 ; 或者,当现有诸州三分之二的州议会提出请求时,国会应召集修宪大会,以上两种修正案,如经诸州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或四分之三的州修宪大会批准时,即成为本宪法之一部分而发生全部效力,至於采用那一种批准方式,则由国会议决;

但一八○八年以前可能制定之修正案,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影响本宪法第一条第九款之第一、第四两项;

任何一州,没有它的同意,不得被剥夺它在参议院中的平等投票权。

第六条

合众国政府於本宪法被批准之前所积欠之债务及所签订之条约,於本宪法通过後,具有和在邦联政府时同等的效力。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

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 ;

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前述之参议员及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合众国政府及各州政府之一切行政及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誓愿拥护本宪法;

但合众国政府之任何职位或公职,皆不得以任何***标准作为任职的必要条件。

第七条

本宪法经过九个州的制宪大会批准後,即在批准本宪法的各州之间开始生效 。

本宪法于公元1787年,即美利坚合众国独立后第12年的9月17日,经出席制宪会议的各州在会上一致同意后制定。我们谨在此签名作证。……

Replying to 蜂封風瘋

I am so sad,It's heartbreaking.

共匪灭亡后,新国家该怎么建立

这里仅仅代表个人的观点。为有大能力的智者,未来国家的缔造者們提供一点思路。

谈灭共的很多,但几乎没有一点点策略和方案,似乎天天骂,天天哭就可以哭死骂死共匪。谈建国的就更少,几乎没有成文的东西。一部分寄托于台湾的介入,实行中华民国的复兴。若果真如此,也仍然需要考虑很多复杂的政策。台灣現在的區域和政體形式都不能説很有經驗。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是坚决不可取的,独立和联邦可能才是未来出路。不才就斗胆談談中國滅共以後,應該做的一些重要事情。

共匪滅亡後的中國,或者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的各省市自治區全體獨立自治,成立一個聯邦制政體。叫中華聯盟也很好,叫聯邦也罷,國名可以由議員討論投票選出(我的主張是叫西美利堅合眾國,爭取和美國合并)。但大概率現美利堅合眾國會審慎的考慮,不會願意合併。我們仍應該先全面照搬美利堅合眾國的憲法、政體結構形式,作為臨時過渡體系。依照憲法構架政府機構和制度。台湾可以加入联邦,不想加入也没问题,一切由民意来决定。

全國按現行行政劃分區域組成幾十個獨立州加入聯邦(若有不同意現行區域,可以向憲法院提出變更申請,經大法官判決後,符合條件可以舉行地區公投自決,變更現行政區域)。各州初期強制性加入聯邦,不得異議。若干年後若不願意留在聯邦的,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舉行全民公決,決定是否脫聯邦,成為全面獨立國家。以此法案合理和平的解決藏蒙疆的遺留問題。

政府機構完全按照美國,設立聯邦政府。各省或國按照美國政黨模式,自行組建政黨,若組黨過多可以聯合合併,選舉執政黨,組建議會、政府機構。選舉議員組建國會(參眾兩院),選舉西美國的總統。整個筹建、选举過程可以邀請美國政府派遣監督員,同時邀請英日韓法德等民主國家派出觀察員,共同監督程序的執行和公平合法。

新聯邦政府建立後,需要解決共產黨的問題。它們非法掠奪了中華人民創造的巨額財富。對它們侵吞的不義之財必須予以收繳,對其罪惡進行清算。把它们掠夺的财富作为新联邦一系列恢复、发展的原始積纍基金。也是全民的分红来源。在绝大部分财富追回后,有必要进行几次ubi,把财富还给大众。

共產黨官員私產幾乎完全是非法侵吞所得。原則上一律收繳至联邦国库。對底層成員沒有民憤,沒有舉告的,没有大额财富的不予追究。其他一定級別或掌握權力的必須嚴格清查其財富的合法程度和來源。對聯邦的建立立有功績和幫助的成員,實行豁免條例。

一 為新國家的建立立下功績的共黨官員,可以給予全家人身安全豁免,免於刑事處罰。給予私產一定數量程度的豁免。職位不管事務官、政務官都可留任一個任期,直至下次選舉或考核。對所有犯下罪行的官員必須進行清算審判,彰顯其罪惡。處罰可以免除,對有受害人追究的罪惡極大者,也需要有条例处理。个人观点是可以免除死罪,以經濟補償和長期徒刑結合進行。对家族后代的豁免,财富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偿。这里的规定或者法条,同样應由法學等專業人士共同讨论商議制定實施細則。

二 國企央企產權問題和經營問題。對所有企業估值,定出股份估值。按人口比例均分給各省邦。由私人出資買下經營。對土地市值核算,先確定最大的財富分配額,總財富/總人口得出平均數,然後劃出相應的等值土地,合法公民可以自由選擇股份或是土地获得唯一的一次性补偿。国民成员構成:以新联邦成立之日,停留在联邦土地上的具有原政权的户籍、身份证的华人及其未成年家属。(对非华人采取慎重的态度,原则不接受作为立国初期的公民)

三 土地按目前方式暫時維持,原農村分配的土地成為各公民私產,不得侵犯。城市公民無土地者,在企業股權分配中可以得到等值土地的的股權,或是選擇等值土地。農村公民同樣也有自由選擇權利,土地或是股份。也可以兩者都選一部分。選擇按目前戶籍地決定。不同意者以及流浪群體在確定戶籍人口選擇完畢後,再進行選擇。边疆、西部等经济不发达地区需要额外提高配额。发达的一线地区和普通的地区以及边远贫困的地区,都需要相应的规则进行平衡。

四 可以借鉴阿根廷的做法,废除毛币,法定美元为流通货币。党卫军全体解散,防卫雇佣美国政府军队度过临时期。后期的军队问题,由国会议定后重组。

经济的决策是最复杂和难以完善的。像前苏联解体那种国有资产被权贵侵吞的现象坚决不能再现。这里仅是讨论的目的提出一些不成熟的见解,大神及各经济学家都应该有自己的腹案。届时大家畅所欲言,相互借鉴吸收,一定可以拿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處置方案。

成立特别委员会,對潛逃国外的共黨红色家族進行無限期追蹤通緝,死亡的繼續追蹤其子孫後代。直到追回被它们窃取的国家财富。当效法以色列追杀纳粹的模式。不放過任何一個。對其人及其家族進行審判,追缴財產全部沒收為国家发展基金和公民股份。其家族全部成員取消国民权益分配,只按最低生活保障供给。接鼓勵民間私人追蹤匪共成員,政府予以懸賞獎勵和追溯財產的分成。對政府機構中低級吏員,無犯罪指控的一律留任任期,共黨身份無條件予以豁免。

黨衛軍军官舉義助力建国的功勋之人,給予最优条件的豁免和功勋奖励。若能以大戰區级别的舉義助力建国的,除豁免以外,获得最高等级的功勋奖励。可授予最高榮譽軍銜,开国元勋等荣誉称号。對以前犯下的所有罪行予以赦免(罪惡太大可以參考上述政官方法進行處理,或者用功勋值抵扣等方法)。對家族保有的財產可以商議一個適合的最高數目。犯罪事实的審判必须進行,罪行必須得到清算,但懲罰被免除。军队成员待国防军重组优先获得招募及等级上浮的權利。

豁免是最重要的立國條款,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得到支持,盡可能減少日常秩序的破壞,避免發生大規模戰亂。當然戰亂幾乎是一定會發生的。對惡黨的清算審判,對它們的追兇必須嚴厲而持久,甚至需要禍及子孫後代,絕不饒恕。除非自首,主动交出侵占财富,獲取寬大和豁免。

建立功勋体系。立國後,首先需要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所有原匪黨機構成員均可以維持正常秩序而獲取功勛。全体国民都可以通过稳定局面,瓦解匪帮等有利人民,有利新联邦建立而获取一系列功勋值。功勋值将作为一个最重要的奖励部分,可以获得财富的奖励,以及名誉、荣誉称号职位的授予。选择权的优先。可以作为日后待遇、招募等行为的加分值。联邦也将撰文永远铭记他们。

整个方案,还是极其粗陋和浅薄。具体细则几乎没有。但本人还是不惧众人鄙薄,若无此砖石在先,怎么引各大能力者的珠玉于后?国之将亡,必须有应对之预案。虽不算胸有成竹,但亦不会慌乱无措。

注:文字簡繁夾雜,因不同平臺都有寫作,所用的字體亦有不同,篇幅較大,也懶得修改了。寫文字實在太痛苦了,還如此簡陋,不忍卒讀。大家就隨便看看吧,抱歉再三。歡迎討論和批駁!

阿根廷新總統米萊的新政

1.廢除阿根廷央行,廢除阿根廷貨幣比索,改用美元為阿根廷貨幣,取消外匯管製,允許私人資金自由流動。

2.宣布女權主義是謊言,世界上不存在男女薪酬差距這種東西,墮胎應該被嚴厲禁止,人類婚姻製度理應被廢除。

3.人民擁有對自己身體做主的自由,賣淫應合法化,毒品應合法化,人體器官交易應合法化。

4.阿根廷政府25個部委將被裁撤至只剩8個,解雇全國大多數公務員,絕大多數政府職能將交給市場私人老板來履行,包括養老、醫療、教育以及監獄。

5.因為取消了政府的公共服務,所以對應取消了90%的政府稅收。

6.阿根廷所有的國有資產全部變賣,出售給私人。

7.廢除勞動法,廢除勞動監察部門,因為在市場經濟下老板一定會主動善待員工,無需政府瞎幹涉。

8.開放槍支買賣,允許阿根廷私人持槍。

9.宣稱要逐步切斷和阿根廷第一大貿易對象巴西的貿易關系,退出南方共同市場,凍結和阿根廷第二大貿易對象中國的合作項目,完全停止和俄羅斯的合作關系。

10.放棄和英國有主權爭議的馬島,把這片領土送給英國,公開贊揚出兵攻打阿根廷馬島的撒切爾夫人為「人類歷史上最偉大領袖之一」。

11.廢除阿根廷義務教育,廢除阿根廷國家統一考試,把教育完全交給私人,並允許私人學校自由招生。

12.廢除對阿根廷所有科學研究的撥款,取消科技部,取消國家對技術人才的補貼,因為私人老板會高效率的進行科學研究。

米萊在這次選舉中,獲得了55.67%的得票率。據説是1983年以來最高的票數。當年的阿根廷曾是世界第七富裕的國家。1932年爆發軍事政變后,其經濟受政局影響日漸衰退。又是庇隆主義,又是軍事獨裁,馬島之戰以後,軍政府垮臺,到1983年才正式成爲民主代議制聯邦共和國。阿根廷一直受庇隆主義的影響比較大,國内經濟發展舉步維艱。工業疲軟,高額關稅的影響下,通貨膨脹加劇。政府應對招數只有加息、印鈔和舉債。大量的債務到期無法歸還,變成了比較聞名的老賴國家。

阿根廷這次的轉變,確實把右翼的自由主義發揮到了極緻的程度。甚至放棄教育、醫療、勞工保護這些必須由國家承擔的責任。未來的發展會如何,還真的不好判斷。但有一點,短期是衝突最激烈的時期,不管是國内還是外部都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如果能成功度過,阿根廷未來的發展不會比現在更差,將會是騰飛一般的發展。但是如果度不過去,國内可能會發生比較大的衝突。戰爭、分裂都不是沒有可能。不管怎麽樣,它至少是一個先軀式的示範,為很多陷入經濟泥潭的國家提供一個藉鑒的可能。

Replying to Avatar 野釣君

倡導中國整體加入美利堅合眾國

目前的世界,新左派、环保团体、慈善团体以及各种独裁或极权政体都在鼓吹文化多元论。把那些野蛮时代遗留的陋习、邪恶制度都当作所谓的文化保护。但这些所谓多元文化和现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现代文明(這裡說的文明是指尊重每一個生命體自由權利,尊重普世價值的現代社會制度)从英国诞生,在美国发展。今天的美國已经成了世界文明的样板和表率。美国是一個移民國家。全世界所有的人种和民族几乎都在美国占有一席之地。它保留並保護著各個種族民族自身的文化。它的立國先賢們建立了迄今為止,這個世界上最好的社會制度。我們完全可以直接借鉴這個無比優越的先決條件,抛弃那种虚伪的民族感情和谎言,切切实实把每一个人当作真正有尊严的人来对待。

再次,加入美利堅,並不意味中華文化被放棄。大清被鸦片战争打开国门后,当时国人真正接触了西方的文化制度,那些大儒名士,无不盛赞西方的制度才是真正的三代之治。儒家毕生追求的理想社会模式。现在中共所行的政体才从俄毛学来的西方邪恶独裁体制。与真正的中国没有半点关系。更何况,也可以通过「宪法」制定出相应規定,允许各自治州在若干年後,可以有自由的選擇權。通過公投或者其他合理方式,決定獨立与否。这些取決於人民自由的选择。如同现在美国的各州一样,完全享有憲法規定的所有自决權力。

中華民族這個概念起源于梁启超的创造,存在僅僅只有100來年,被中共当成统战宣传的口号。而在新疆西藏蒙古廣大的少數民族地區,对这个说法就没有多少认同感。它的凝聚力还不如民国当年的“满蒙汉藏回,五族共和”更强。它只是一个歷史的包袱。极权独裁者拔高这个说法就是制造大一統的虛榮自豪感,从而为它的权力制造合法性。除此以外幾乎沒有任何意義!中國幾千年的帝製國家,人民都是帝國皇帝的奴隸,幾時享受過自由生存的權利?辛亥革命後,短暫的共和讓大家還沒搞清楚什麼是共和,就被一群野心家裹挾著開始新一輪的逐鹿中原。國共兩黨都是野心家勾結蘇聯勢力,禍亂中華的根源。争权夺利的結果造成目前的中國陷入邪惡的共匪統治下。70多年毀滅了傳統,荼毒了文化。奴化了億萬民眾,打造了一個惡魔黨國。這個魔國不毀滅,華人就永無出路。我們曾有的一切美好全部都葬送在這個匪黨手裡。

最后,美中合併,成為一個橫跨兩大洲一大洋的巨型國家,無論資源、人力都是舉世罕有的優勢。對全球的安全、經濟都可以發揮巨大的作用。甚至可以為將來的真正全球一體化做鋪墊和準備。把地球變成地球村。在一个统一的联合政府领导下,集合所有的力量,把人类文明努力向星际间拓展,開啟人類文明的2.0時代。实现科幻小说中的外星殖民计划。而不是像現在被困於地緣、膚色和種族的泥潭。只为个人私欲和野心,互相殘殺甚至可能毀滅世界。人类社会必须越过这个致命的陷阱,才能免于毁灭。欧盟的建立是一个伟大的实践,它积累了联合的经验。也暴露了危险而恶劣的政策。全人类需要平等,但不是现在这种无条件的滥发善心的平等,也不是提供特权的平等。“黑命贵”和哈马斯遍地的支持者,都在警示现行的国际政策存在巨大的问题,和面临的巨大危机。如何破解才是人类社会未来几十年最重要的事情。而中国若脱离共匪帮的荼毒,变成和美国一样的政体,并且合二为一对整个世界的格局产生巨大的影响,必将有利于未来的发展。若将来连同整个欧洲合而为一,那就真正成为地球联合政府,一切都会是一个全新的开端。

这种设想可能很遥远,甚至永远都不会实现。但人类真的要走出地球,必须解决目前这种政治格局。单凭马斯克这样的先驱者,是无法单一的进行这种计划。因为他会受到不同国家的影响和制约。独裁者是不愿看到他的成功。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星际探索的远景,所以对马斯克一直是怀有敬意,甚至有点崇拜的意思。但对他现在频繁的介入政治漩涡有点不解。这也是我文中提到的政治干扰科技发展。像中共、朝鲜这些极权是憎恨马斯克的科技,因为它不是只为它们所用的。这些存在浪费着巨额的财富和能源重复做着低效的模仿行为(朝鲜一直在试验核武器,中共一直在模仿偷窃美国的科技)。破坏资源、环境和一切它们能破坏的东西。

倡導中國整體加入美利堅合眾國

目前的世界,新左派、环保团体、慈善团体以及各种独裁或极权政体都在鼓吹文化多元论。把那些野蛮时代遗留的陋习、邪恶制度都当作所谓的文化保护。但这些所谓多元文化和现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现代文明(這裡說的文明是指尊重每一個生命體自由權利,尊重普世價值的現代社會制度)从英国诞生,在美国发展。今天的美國已经成了世界文明的样板和表率。美国是一個移民國家。全世界所有的人种和民族几乎都在美国占有一席之地。它保留並保護著各個種族民族自身的文化。它的立國先賢們建立了迄今為止,這個世界上最好的社會制度。我們完全可以直接借鉴這個無比優越的先決條件,抛弃那种虚伪的民族感情和谎言,切切实实把每一个人当作真正有尊严的人来对待。

再次,加入美利堅,並不意味中華文化被放棄。大清被鸦片战争打开国门后,当时国人真正接触了西方的文化制度,那些大儒名士,无不盛赞西方的制度才是真正的三代之治。儒家毕生追求的理想社会模式。现在中共所行的政体才从俄毛学来的西方邪恶独裁体制。与真正的中国没有半点关系。更何况,也可以通过「宪法」制定出相应規定,允许各自治州在若干年後,可以有自由的選擇權。通過公投或者其他合理方式,決定獨立与否。这些取決於人民自由的选择。如同现在美国的各州一样,完全享有憲法規定的所有自决權力。

中華民族這個概念起源于梁启超的创造,存在僅僅只有100來年,被中共当成统战宣传的口号。而在新疆西藏蒙古廣大的少數民族地區,对这个说法就没有多少认同感。它的凝聚力还不如民国当年的“满蒙汉藏回,五族共和”更强。它只是一个歷史的包袱。极权独裁者拔高这个说法就是制造大一統的虛榮自豪感,从而为它的权力制造合法性。除此以外幾乎沒有任何意義!中國幾千年的帝製國家,人民都是帝國皇帝的奴隸,幾時享受過自由生存的權利?辛亥革命後,短暫的共和讓大家還沒搞清楚什麼是共和,就被一群野心家裹挾著開始新一輪的逐鹿中原。國共兩黨都是野心家勾結蘇聯勢力,禍亂中華的根源。争权夺利的結果造成目前的中國陷入邪惡的共匪統治下。70多年毀滅了傳統,荼毒了文化。奴化了億萬民眾,打造了一個惡魔黨國。這個魔國不毀滅,華人就永無出路。我們曾有的一切美好全部都葬送在這個匪黨手裡。

最后,美中合併,成為一個橫跨兩大洲一大洋的巨型國家,無論資源、人力都是舉世罕有的優勢。對全球的安全、經濟都可以發揮巨大的作用。甚至可以為將來的真正全球一體化做鋪墊和準備。把地球變成地球村。在一个统一的联合政府领导下,集合所有的力量,把人类文明努力向星际间拓展,開啟人類文明的2.0時代。实现科幻小说中的外星殖民计划。而不是像現在被困於地緣、膚色和種族的泥潭。只为个人私欲和野心,互相殘殺甚至可能毀滅世界。人类社会必须越过这个致命的陷阱,才能免于毁灭。欧盟的建立是一个伟大的实践,它积累了联合的经验。也暴露了危险而恶劣的政策。全人类需要平等,但不是现在这种无条件的滥发善心的平等,也不是提供特权的平等。“黑命贵”和哈马斯遍地的支持者,都在警示现行的国际政策存在巨大的问题,和面临的巨大危机。如何破解才是人类社会未来几十年最重要的事情。而中国若脱离共匪帮的荼毒,变成和美国一样的政体,并且合二为一对整个世界的格局产生巨大的影响,必将有利于未来的发展。若将来连同整个欧洲合而为一,那就真正成为地球联合政府,一切都会是一个全新的开端。

这种设想可能很遥远,甚至永远都不会实现。但人类真的要走出地球,必须解决目前这种政治格局。单凭马斯克这样的先驱者,是无法单一的进行这种计划。因为他会受到不同国家的影响和制约。独裁者是不愿看到他的成功。

对胡先生的文章有一些补充和粗陋的看法

1、台湾的武统问题。从上世纪的49年以后,毛腊肉一直心心念念的就是台湾。古代中国平天下的帝王对前朝的帝王必除之而后快。吴三桂追南明小皇帝永历一直到缅甸,然后绞杀。朱棣追建文也不惜让郑和六下西洋。所图者,都是要名正言顺、要合法性。蒋中正败退大陆,只身立足台湾弹丸之地。他代表的是中华民国政府。一个秉承大清帝国逊位后的新的国家。在法理上继承了清帝国的所有疆土和人民。是具有天然的合法性的国家。国共内战最后,蒋据台死守,毛占领大陆。毛不打台湾的原因是什么?不是海峡天堑,也不是军力不足。他自己都说过“不可沽名学霸王”那自然也不是心存善念。海南岛中共都可以轻易拿下,要拿下台湾难度不比海南岛大太多。最关键的因素就是美国插手了。美国的强大让中共不敢动手,也不能动手。

中共对美国的态度很奇妙,有点像白空照对待千夜的态度(烟雨江南的《永夜君王》里的人物)。那是一种羡慕、带讨好的姿态,心里怕的要死,但是面子上一定要表现出不怕你那种样子。从延安时期,中共各种对美国的奉承赞美,肉麻吹捧。结果就是老美以为联合政府是必然可以组建的。对老蒋的执拗感到迷惑不解,甚至抛弃制裁。但还是在最危急的关头,醒悟过来,进驻台湾海峡。遏制了中共的企图。中共在心态上对世界各国都是一种土财主的视觉,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这种心态原因很复杂,很大原因来自于对从前天朝上国的迷信和迷恋。但中共从来不敢看不起美帝!一场海湾战争就把中共的战争观念彻底颠覆,刷新了它们对现代战争的认知。这是中共二代刘亚洲自己写的书籍和文章里反复提及的震撼感!那是它们从未想到过的战争模式。美国遥遥领先世界的武装令中共羡慕,也恐惧。所以它们除了嘴炮上的故作姿态外,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从前不敢打,现在更不敢打。这是我的看法。

1、军事实力上,中共远逊于它自我吹嘘的程度。武器装备受限于最基础的材料工艺,再先进的设计,没有材料支撑也是白扯。所以不管是飞机、坦克、火炮,甚至普通枪械其真正的质量是堪忧的。精密机床更是制约先进机械的发展。航母只是一个豪华摆设,超高的故障率都被掩饰。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前几天有一份讣告,有11名海军飞行员死亡。

2、人员素质战斗力。这本来应该同样属于军事实力,但中共的党卫军已经几十年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争。军队里的日常训练还是以队列和叠被子为主要方向。其中拉帮结伙、霸凌等恶行不绝,军官卖官鬻爵,脑满肠肥。认识过几个军官,几乎没有一个是想象中的军人模样。它们的凶狠只在于面对手无寸铁的自己国民。

3、经济实力。3年前的中共,或许还可以吹嘘一下经济多么牛逼,但今天,呵呵别说打仗,它连狗腿子的维稳费能不能足量发出都打一个问号。地方政府像疯狗一样肆意盘剥老百姓,就不做多言。

4、国际支持。台湾现在获得了以美国为首,日本韩国等近邻的保证。绝不会坐视不理。或许心理阴暗的人会说是做做样子,真打起来,恐怕跑都来不及。那这样的话二战就不会发生,波兰被苏德瓜分了,关英法的屁事。对远比现在中共还强大的德国宣战,他们是吃饱撑了?永远不要忘记,国际之间还有道义的存在!并不全都是利益。反观中共,对台开战,谁会帮它?俄毛子、三胖子、还是巴铁?亦或阿塔铁、伊朗铁,哈马斯铁!在我看来。这些所谓的狗肉朋友绝对会反戈一击,争相出卖中共而谄媚于美国等西方势力。

2、《台湾关系法》有多重要,这不用多说。至于它是否模糊?需不需要清晰呢?中共在72年恢复与美帝国的外交关系以后,作为一个战略意义上的盟国,如何处理于民国(台湾)的关系变得至关重要。愚蠢的、没有道义的处置方法就是抛弃,任其自生自灭。如果是中国式的谋略,甚至可能献上台湾大礼,巩固盟友关系。美国在面对同一国家这两个战争状态的政府时(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合法政府,对方是反贼),不可能硬生生把民国变成另外一个国家。所以,诞生了这个关系法。与中共政权建交,就需要与国民政府降低关系。国共双方都不愿承认对方合法,那就先放在一边。我和强势主导的政权建交。台湾暂时作为美国的保护地区。这就是关系法的背景,美国不可能把台湾视作一个独立国家,国民政府自己坚决不愿意的。

但时间到了今天,一切根源起了变化。民国政府放弃了光复大陆的政治诉求。民主制度的建立甚至提出了与大陆中共的切割。台湾今年单方面出台,大陆民众不再视作中华民国的国民的法律。表明台湾的民国政府主动承认了中共国的合法性,把大陆视为一个合法国家,不再当作沦陷区看待了。中共面对这种表态一定是不能容忍的,马上针锋相对的发出一个视“金门马祖地区的台湾人民与厦门等地人民享有同等权利”的文件。你要切割,我绝不同意的架势。

3、台湾的国际关系。台湾到现在和中共国确实属于一个国家两个政府这种状态。和中共建交就必须和台湾切割关系,反之,不与中共建交就和台湾建交。因为中共几十年时间一直处于强势状态,在加上前美国的战略盟友角色,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效仿美国和中共建立了外交关系。但是台湾并没有被抛弃。中华民国的护照一样通行世界,一样受所有国家地区的法律保护。和台湾建交也是正常的国际关系交往,只是不认为中共国是合法的中国政权而已。中华民国成立了100多年时间,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后面这些国家和中共建交后,不可能出现两个中国,势必要降低和台湾的外交关系。变成现在这种状态。如果按胡先生的意思,美国现在和台湾建立外交关系,那就是公然的承认台湾独立。台湾也不再是中华民国而是台湾国。这种背弃盟约、协议的行为,美国是绝对不可能做的。全世界也只有中共才会对这种丑事满不在乎,还洋洋自得。

但是如果中共攻击了台湾,那情形并不会像胡先生担心的那样。当然有一种极端情形,中共用超大规模的核武器之类的武器,瞬间把台湾全部毁灭。台湾连活物都没有了,那也无法履行保护义务了。否则,只要一旦开战,美国和盟友可以立即与中共国断交,恢复和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也包括联合国一系列国际组织的变动,让中共自己陷入不合法的境地。到时候如果联合国还存在,中共在联大还会获得支持吗?

综上,维持现状或许才是最稳妥和安全的做法。虽然台湾对低一等级的对外关系觉得不公不平,但这也是确保和平的最佳选择。赖清德副总统前短时间有一个讲话流出,说台独的问题。中华民国早在110多年前就建立了,哪里还需要再次宣布独立?台独就是一个笑话,中共自说自话的谎言。至于中共会不会和美国断交?我的判断是绝无可能!断交意味着合法性的否定,全方位的敌对。最终自取灭亡!这就是我的判断,武统台湾就是中共走夜路壮胆的口号,它们绝对不敢打!唯一需要警惕就是某猪头精神病发作,不顾一切后果发动战争,那就坐等结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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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的网络风声鹤唳,我常用的VPN也失效了。所有节点全部失联。无奈试着访问了一下官网,官网还可联络,让重新订阅。折腾了好久终于勉强恢复了VPN的链接,只是所有的延迟都很高很少有低于1000ms的。FF的广场筛选也被墙了,打开全是外文帖子。中继都被墙了好多。由此可见,经济的崩坏还没怎么影响那些筑墙奴才,都还在拼命地卖力干活。但是各地政府就不是这么气定神闲了。

宿淮205国道首先掀开国道收费的口子,网上一片骂声,能人翻来税费改革的文件,言之养路费诸多杂费早在2009年就并入汽油附加税中。继宿淮国道之后,据说又有多条国道准备重启收费站。宿淮国道地处江苏省,该收费是由该省政府批复同意的。江苏,那可是经济最发达的6大区域之一,如今却最先出此下策,实在让人战栗不已。

随后,又有重磅消息传出,山东潍坊准备重征公粮!!

最令人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的是四川凉山普格县乡镇的一张打着新农村建设的罚款标准。它们可以穿门入户检查你家里所有的卫生、布置状况,并做相应的罚款处罚。这估计是人类历史上的新篇章吧。中共匪帮一直在拉低人类行为的底线,诚不欺我也!

也由此可见,牠们是如何的穷疯了,不惜一再搞出“历史文件,不具备现实意义”的剧本反复抽打自己的逼脸。还把罚款发扬光大,全面普及到每一寸土地上。再次向全世界表明在中共的土地上,你的一切都不是你的,全是我们的!各地的财政困境应该是这些行为的根源,包括但不限于前段时间那些延迟退休的方案制定,今天宣称主动放弃养老金的笑话。各位大神大能都充分的分析了中共经济崩塌的可能性和时间,如果诸位不相信,那就看看牠们现在手足失措的窘态吧。什么样的压力可以让牠们不顾及碧莲而肆意妄为呢!

昨天,翠终于登陆美利坚了。整个洛杉矶政府如同中共的拙劣模仿者,先是清理了大量的“低端人口”,然后主要道路全部筑起隔离网。生怕出现闪失。不知道加州的纳税人会怎么看洛杉矶市政府的这些行为。民主党会不会为这次的举措付出代价?拜习会就是一场双方在困境下的勾兑会议,至于会产生多大的影响,那是不得而知的,美国毕竟不是民主党一个说了就算的国家。也不是一帮舔共、舔权力的富豪大亨可以随意左右的政府。

文明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这是我以前的文字中一再提及的。自由世界的左派现在占据了绝大多数的话语权和行政权力,不论是欧洲、美洲,还是亚洲都实行着匪夷所思的种族政策。他们根本不知道极权的可怕,不知道洗脑的力量,不知道人性的邪恶。只是凭借自然产生对乌托邦的向往和羡慕之情去看待极权和极端宗教势力。被裹挟、被操控乃至自愿成为其中一份子。如今的舆论甚至联合国的裁决,都明显存在这种偏颇之处。只有少数的国家、人民察觉到这种逆流,正在与之抗争。

作为一个中共奴隶国的一个奴隶,这个世界好坏结果几乎不影响我丝毫的命运。未来是你们继续发展人类文明还是与我们裹挟着一同下地狱不关我任何屁事!但作为一个智人的后代,基因里还是存在着希望人类这个种族能继续发展,有美好的明天的愿望。也希望能终结中共这个匪帮的绑架和奴役,但是现实发生的都是眼前的微末小利,就让你们一再资助中共的全方位控制,14亿奴隶的血肉也让你们觉得很美味,不是吗!

话到此处已然死,但我依然要争取那一点都看不到的生机。中共的灭亡,或许不会发生,或许会很快。随着牠们的经济崩塌,社会一定会出现动荡。是大傻逼顺利镇压住反对力量,实行第二次文革化的军管?还是匪帮政权也随之一同崩溃,这片土地再次面临抉择?这种抉择其实在我们每一个奴隶的手上。也在你们文明社会的决策者的手上。

今年的經濟急速向下,幾乎如自由落體般的軌跡,讓人唏噓不已。最近發布的3季度外商對華投資數據上看,從加入世貿以來首次出現净負值情況。不論政府如何粉飾和吹噓,也無法掩蓋其頹勢。更別提牠們早早就不敢公佈的失業率。普通人就在生死線上掙扎,無錢無工作無目標無希望。

造成這個狀態的深層原因是什麼?一談這個話題,幾乎可以說幾天時間,可以寫幾十萬字的論證。今天,我只想就法治的問題去淺論一番。

從2019年底,武漢疫情爆發,迅速蔓延至全球。中共在整個疫情期間,幾乎就是手足無措,一片混亂。官方掩蓋真實疫情,虛報太平,懲治吹哨人。導致大量擴散,到決定封城已經為時太晚。其中太多問題,這裡就不再贅述。三年的時間裡,國家的法律幾乎被踐踏乾淨,防疫人員(俗稱“大白”)夥同公安為所欲為,做下無數侵犯他人財產、權益的惡事。這些在這個獨裁國家,以防疫為名做的惡,大多數人都覺得還在自己的底線之上,也就罷了。但真正讓人絕望的就是連續發生的三件永存史冊的罪惡。

第一件 豐縣鐵鍊女

這件事情被曝光幾乎就是中共自己的烏龍。臨近過年,中共總喜歡粉飾自己親民愛民的傳統,組織向貧困戶慰問。結果直播時,在董某某家發現一個被鐵鍊鎖住的女人。該事件不斷的發酵,被公衆追問其身份。這種本來很簡單的事情,突然變得極其複雜。官方連續發布四次公告,一次又一次打自己的臉,一次比一次級別高,但是還是一次又一次的謊言。從良家婦女到流浪女,最後承認是被拐賣婦女。其身份被牠們一口咬定是雲南的小花梅。又是DNA檢測,又是親戚指認。忙得不亦樂乎。詭異的是當事人被牠們嚴格控制,即無法自己說話,別人也無法接觸。國人絕望,世界絕望。一直說的法治建設,在這裡被徹底的扒光底褲。以前還可以說下層人員素質不高,一般上級介入事情大概可以得到相對公允的解決。但這次,涉及到的非國家機密,非重大惡性事件,非煽顛事件,牠們在害怕什麼?唯一的解釋就是涉及了最高層的黑幕,鄉、縣、市、省全部都奉命包庇掩蓋。

第二件 唐山燒烤攤打人事件

鐵鍊女還沒怎麼降溫,一則視頻監控再次沸騰了新聞界。一群流氓在一家燒烤店騷擾三名用餐女子,被女子反擊後,惱羞成怒。一夥匪徒群毆三名女子。下手極其狠毒。視頻只有片段,但附著的文章字很驚心。三名女子全部被折磨殺害。這本來只是一起治安引發的犯罪事件,罪行證據都非常明確。但詭異的事情發生了,官方發文稱,三名女子僅一人受輕微傷,醫院治療後都各自返家。但整個國家不管是“媒體”還是自媒體,三名女孩及其家人像完全失踪或者不存在的一樣,沒有任何解釋、說明和辯解。在千萬聲詰問下,官方搞了一個模糊的視頻,採訪了其中一名受傷女孩,但這暴露了太多的疑點和破綻。回應完全得不到大眾的認可。打人的兇犯據說已全部緝拿歸案,後續的審判過程,讓全世界見識了中共的所謂法律程序!犯罪嫌疑人全部蒙面受審,全部身穿防護服戴口罩。好像他們全部是烈性傳染病人。根本無法確認任何一個人的真實身份。罪犯的後台是什麼?能量有多恐怖?

第三件 胡鑫宇失踪案

一名住校的高中生,在全校幾千人眼皮底下,數十個監控攝像頭下,人間蒸發。警方煞有其事的搜尋,抽幹了人工湖,抽乾了化糞池。本來該事件的關注度沒這麼大,但警方超乎尋常的積極態度和熱心反而讓大多數人覺得有問題。組織了幾百上千人的搜尋,幾乎是挖地三尺。依然無所踪。如果事情就這麼結束那僅僅只是一個靈異故事。過了一個多月後,有人稱發現了一具縊亡的屍體。距離胡同學失踪的學校只有區區幾百米。地點在一個廢棄的國家糧庫圍牆內的一片小樹林裡。大家都知道,人死亡後,屍體會腐爛,這個過程產生的氣味幾乎無法掩蓋。而發現屍體的地點,內有糧庫留守人員,外有建築施工人員。旁邊不遠處就是一開放公園,經常有人散步休閒。在官方義正言辭的發布會上,信誓旦旦的確認了屍體就是胡本人。貌似詳細的公佈了屍檢,遺物的報告。還有錄音筆什麼的證據。但所有這一切沒有第三方的監督,也沒有確認。沒有對疑點的質證,不容辯駁!全部都是牠們自說自話。結論,小胡同學自縊而亡。就算你們掩蓋了胡同學的真實死因,但掩蓋不了全國每年幾百萬的失踪人口,和每年幾千上萬例人體器官移植到來源。

以上三件刑事案件,在衆目睽睽之下,全世界的關注之下。中共居然完全無視法律的基本程序和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只是告訴你牠們的結論就夠了。反正你信也好,不信也罷,就這麼著了。一幅流氓嘴臉躍然紙上。把牠改開以來,不斷努力進步的法治建設徹底毀壞。一個國家一個政府,你可以沒有民主,可以沒有自由,但一定不能沒有法治。法外之地如同蠻荒,拳頭勢力爲王。正常人是避之不及的。法律不健全,在慢慢進步都能讓人原諒,都能讓人看到希望存在。但在這樣赤裸裸的踐踏下,把全世界的人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像這樣無恥的執政黨幾乎找不到第二個。它也宣告了妄圖通過上訪的方式,獲得青天大老爺糾正不法手下的神話故事終結。讓一衆社會良知人士的期望崩塌。四十年一點一點獲得的進步全部倒退從前。這就不難解釋外商、外資如同瘋了一樣的出逃。國內移民、走線都爆發了一個高潮。君子不立圍牆,能在這種環境下生存的都是探險家。中共這個凌駕在國家、人民和法律上的終極惡魔是不可能自我改變的。千萬不能對牠們抱有絲毫幻想!僅希望所有良知之人能達成此共識。

改开40余年,按照矮子邓屠夫的设想运行了40年的机器,几乎走到了末路。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很少有人能理解。这个末路在哪里?为什么猪头翠一上台就急不可耐的改这修那,树立权威,重拾个人崇拜。收拾一众党内高层。据个人的分析,这里面包含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经济,必然是经济原因。有人还记得当年的运河文件泄露的秘密吗?巴拿马爆出核弹级别的内幕,一众高层大佬们忽然发现,黑灯之下,特么的全部都在裸泳!所有的中共高层几乎都有离岸公司、信托基金等天量的财富。相比下来,可怜猪头翠差不多是最少的那个。猪头翠作为在任的最高权力者,牠有何感想?不知道!旁人当然不知道。反正只知道这个时候,祭出王岐山这个杀胚,搞出了一大堆反腐重案,上到常委康师傅,下到市县小喽啰,全部法办。一打一大片,一打一大批。官场戏言:塌方式腐败。山西只剩了个李小鹏这种顶级红贵。这种方式从古到今,都是帝王惯用的铲除异己建立自己的势力,顺便丰盈一下库房的手段。但问题是抓了这么多,一锅端了这么多,府库依然不满。自己的财富也没有质的提升。钱都在国外,都在腐朽的帝国主义银行、信托基金里。抓了、杀了这帮家伙,钱也拿不回来。而今之计,也只有徐徐图之。

这时国人会发现,李家的大公主也不在电力当董了,江家的大公子也不干某通董了,以前的垄断央国企的掌门纷纷换新了。商品价格涨的更快了,企业亏损更多了。税收更多更高了。一切都在加大抽水力度。就连援外,也是大跃进般的增加。甚至超越了美帝成为全球第一援外国。这其中妙处,诸位自己细细体会,就不再多言。总而言之,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腰包着想。

牠们这个挂羊头的改开,在40余年的时间,创造了多少财富?据有关不准确的信息称,大约在350万亿毛币左右。根据当时汇率折算,大约60万亿美刀。而这笔财富在哪里?据有关不准确消息称,邓家的残疾大公子一人掌控的财富在5万亿美刀左右,那还有二公子和小姐们呢?除了灯,还有王震这种二流红的儿媳可以在香港一次存3000亿毛币的消息。更多的李后代,叶后代、陈后代这些顶流红掌控的刀是多少,天知道。瑞银据说有7~8万亿刀匪共的家财。反正现在国内各种地方债、银行、企业、民众欠的总体债务大约就是350万亿。就像笑话里说的,四个人打麻将,最后四个人都特么输钱,钱去哪里了!!

猪头翠接手以来,这些债务慢慢开始到期,需要偿还。问题是怎么还?哪里有钱还?继续借债偿还,这是唯一的一招饮鸩止渴。更大的问题是债发出去,谁来买这些债务?普通老百姓连身后几十年的钱都花到房子上去了,哪里还有钱?这就是当前经济的困局,不,是死局!是一个必然爆炸的死亡之局!财富被抽走,留下的只有债务!只有傻逼匪共的低级成员鼠目寸光,哪里看得到猪头的困局。还想继续以前的疯狂压榨套路供牠们的无耻荒淫生活。好像牠们只要怒斥猪头翠倒行逆施,自己就成正义之光了。可惜,那套改开的狗肉局已经玩不下去了。早在胡温时代,牠们就看到这种情况,也只能嘴上说说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实际的一样攥取了不菲的财富安度幸福晚年。雷都让猪头去踩去背吧。

其二,当然就是政治上的考量。别的家族起步早,捞的多。猪头家族起步晚,但也必须大捞特捞。小鱼虾米也不放过。一方面通过反腐建立自己的绝对权威,把异己、威胁全部干掉,没收能获得的财产,多抓几个也能积少成多。再则直接修宪,把该死的击鼓传花规矩破坏掉,老子就要当皇帝!化解被当作背锅侠的怨气。最大限度的捞取资产财富。另一方面对现存的巨额债务,准备把以前的烂账一并销毁。以战争为口子,内部可以实行军管、配给制,以铁血手段镇压住民众的不满和反抗,让奴民继续奉献血肉供养牠们。对外以权力把债务全部赖掉。重新建立朝鲜三胖家那种体系。反正都是敌对国家,你们那套我不承认、不认可。我猪头家族日后万代传承独享大权。

个人猜测,这可能就是猪头翠打的如意算盘。从目前的发展来看,还在一步步向着这种趋势走。国内国外现在的各种政策,各种制度走向,都可以从这些方面找到根源。唯一烦恼就是对鹰犬走狗的忠诚不容易把控,眼看个个都像反贼,都想害朕!今天拿下这个,明天动那个,搞死李前中堂是不是有杀鸡吓猴的意思?陈老畜生订的规矩没用了,老子就是要开始动刀了。你们这帮小逼养的,我动真格的了。

猜想这些,就是个人见识的极限了。当然,可能有很多谬误和错误的地方。诸位有识之士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与认识,就先以我这破砖头投之,引各大能的珠玉其后,也不枉一生学识。匪帮当共讨之!

看了陈军先生的的文章,一时感触颇深。也有一些想说的,由于个人身份的限制,视角或许不全面,只能代表自己身处的这个阶层。中共在这个国家划分了极其严格的9等18级,各个时代都还有不同的划分方法。改开前中下层几乎就是集中营式的管理,严格控制着每一个人的生活环境和行动轨迹。掌管了普通人从生到死的一切思想、行为。

大多数人从小就处于这种大集体中,接受的教育从小学的思想品德、中学的政治、大学的马主义哲学,无时无刻不在灌输党就是祖宗,就是神。早上天不亮,外面的大喇叭就从东方红开始,播放着他们伟大的业绩。傍晚放学下班又是大喇叭继续这些伟大指示、空洞的口号和编造的英雄传说。数十年如一日的洗,一个个如流水线加工出来的合格品。习惯了被指挥、被学习、被操纵的状态。不管是大院、工矿、城市还是农村这种景象几乎延续到整个90年代。

每一个低层人都在仰视高层人的幸福生活,幻想着帝王般的奢靡与权势。现实中想要提高自己层级,只有拍马、听话、和突出的表现。越是不耻与下作,越能获得赏识提拔。这种逆选拔的后果就是几乎所有的官员和掌握权力的人几乎全是下作、无耻的卑鄙之徒。无官不贪、无官不恶。一件黑皮、一个红箍马上就把它们与普通人区别开来,变成了等级和权力的压制,可以肆无忌惮地做想做的事情。创造地做事情。越是穷凶极恶,越能得到骨头和残汤。无所不在的城管、三年大疫中的大白、社区的朝阳大妈都是牠们的生动写照。

被这样加工出来的国人,不论他的级别多高,或者多低。刻在骨子里的是对体制内等级的艳羡、崇拜。并对这种等级形成的根源自觉的维护,于是对这个会党的敬畏和热爱变成植入的木马。纵然现代的科学、思想已经被他们学习研究,但是一旦涉及到权势、等级,他们马上变成了木马激活的机器,只会忠实的执行设定的行为。现在活跃于媒体自媒体的前中共某某人,牠们几乎都是这种类型的存在。牠们因为年龄、被排挤、政斗失势等一些原因逃窜到国外,控诉的仅仅只是某个人或小团体对牠们的迫害,对牠们的党妈党爸的破坏。思考的、表达的都是如何嫁接文明世界的某些不被证实的理论,要如何如何改变政策,如何让中共被文明世界接受。并且极度自豪牠们曾有的标签,以傲人的姿态告诉国人、告诉世界:老子(老娘)是有级别的人!起码也是“红贵族”、或是家丁护院的一员!

我一向对这种蛆虫般的红血统有天生的厌恶,更讨厌牠们那套说辞和做派。改良中共的契机早在上个世纪的89年就彻底的失去了。不然。我们怎么面对广场上数万的冤魂?怎么面对全国数亿屈死的先辈?牠们做下的恶,已经无法用文字可以表达。哈马斯算什么,连牠们的脚趾头都比不上。地狱这种词语太苍白,恶魔恶鬼形容牠们都对这种词汇具有侮辱含义。

中共、朝鲜这种极权带来的等级、特权给西方某些崇拜者极大的诱惑。满足于这种远超帝王般的极致享受。对中共予以赞美、庇护和合作。勾结一起剥削普通国人,在一个遍地血汗工厂的国度,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反过来一起配合匪共,贬低国人的低劣和下等。把华人塑造成世界上新的低级种族!正如觉醒者言:最大的反华势力,就是中国共产党!而与魔鬼做交易的人,带给你们的会是什么?我不知道!在我这种蝼蚁级别的视角,只看到文明的岌岌可危和虚弱。所有的诗歌和文字,我找不到天使感化魔鬼的篇章,地狱能重建成乐园。反而满满的都是邪恶如何渗透、如何毁坏美好家园的故事。农夫与蛇利用了善良,白雪公主被谎言欺骗。好莱坞每年那么多的反乌托邦影片,都在告诫善良的人,不要轻信,不要滥爱,更不要与魔鬼打交道。

善恶、光暗这种老套、老土的主题是不是恶心到了很多人?没办法,这是亘古不变的事实。只要存在人这种高级思维的生物就必然有这种对立。欲望让人类得以发展进步,也让人类变得狂妄贪婪。真正的宗教就是教我们如何克制欲望的泛滥,不变成一个被讨厌的人。少年变恶龙已经太多了,故事书都写不下,也懒得写。它们都是千篇一律的。

我的想法是未来,如果文明能够延续。要保障其活力和口控制,中美真的应该合并。东西两个半球以绝对的力量压制住极权、极端主义,控制住地缘。这样才能避免地球现在的文明泥沼。现在的文明还有多长时间?20年?50年?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