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ing to 科普8702

(五)

上次我谈到土豆网记者去采访韩寒。从那以后韩寒就不再接受视频记者、电视记者的采访,因为韩家知道,接受采访以后反而让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多。而只要有电视、视频网站要采访我关于韩寒的事,我都答应。其中有一次是赵忠祥采访我。他当时在广西卫视有一栏访谈节目叫《老赵会客厅》。那次采访我是在他

北京潘家园家中,就是最后他说“好自为之”那一期的节目,被很多人误以为是针对我说的,其实他是针对韩寒说的,针对的是那种以“当代鲁迅”自居的人。

我为什么要提这次采访呢?并不是那次的采访有多么地精彩,而是那次发生了一件事。采访的时候有不少人在场,有一些是在那里旁观的。采访完了,广西卫视派车把我送回家,有一个旁观者跟我同车顺路回去。他自我介绍说是一个导演,他们公司买了韩寒的小说《长安乱》的版权,准备改编成电影。但是,他旁

听了赵忠祥对我的访谈,听到我说那些以韩寒的名义正式出版的书其实都是别人写的,他感到疑惑,他们把《长安乱》的版权买下来了,是不是买错了?他问我: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长安乱》这本书不是韩寒写的?

我说:“韩寒在接受视频采访的时候亲口说的话能不能算是证据呢?”这位导演说:“那当然算了。”我说:“那好。有一次韩寒接受凤凰卫视《非常道》栏目的采访,他说,《长安乱》这本书是他在国外参加赛车期间用了十几天的时间,一气呵成写成的。这十几天的时间,一边赛车一边写出一部长篇小说,你认

为有可能吗?”这位导演说:“这种可能性虽然比较小,但是也许他特别有才。”我说:“如果韩寒是一个天才的作家,他对自己写的这些书应该都是记得很清楚的,对吧?”他说:“那当然了。”

然后我就说:“也是在那一次《非常道》的采访,后面有一个跟听众互动的一个项目,其中有一个读者在网上问韩寒(由主持人念的):‘你有没有想要为《长安乱》这本书写续集?’主持人刚把这个问题念完,韩寒就脱口而出:‘《长安乱》写的什么,我现在已经忘了。’”我这一说,这个导演大吃一惊,几乎要跳起来:“哎呀!糟糕!糟糕!这么看来《长安乱》不是韩寒写的!怎么办?怎么办?我们已经把版权买下来了。”过了一会儿,他又不放心地说:“韩寒真的是在《非常道》的采访说过这话的?”我说:“那个采访的视频网上有,你去搜一搜就知道他有没有说过这句话了。”

后来我查了一下,当时《长安乱》这本书的版权是被台湾著名女导演张艾嘉买下来的,准备拍电影。当时问我话的是一个男导演,很可能是张艾嘉在大陆的合作伙伴。但不管怎么样,后来他们把这个版权转让了。很可能他们回去以后看了那个视频,发现韩寒的确说过那句话,就不敢拍了,把版权转让给了大陆的导

演竹卿。

竹卿在前几年把《长安乱》拍成电影,改名《喜乐长安》,票房非常惨。竹卿把票房很惨的原因归咎于韩寒不配合做宣传:不发评论、不参加电影首映式、不接受关于这个电影的采访。这个导演跟韩寒的团队联系过几次,都被置之不理。她感叹说,就好像《长安乱》这本书不是韩寒的亲生儿子一样。她这句话说得非常对,那本书的确不是韩寒的亲生儿子,因为本来就是韩寒的出版商路金波找人写的,或者是从别的地方买来冠名韩寒而已。韩寒根本不知道那本书写的是什么,你让他接受采访、出席首映式,让记者问起来不就露馅了吗?有些人可能说,让他去参加这种宣传活动之前不会先把这本书看一看有一个准备吗?大家要知道,韩寒是一个有阅读障碍的人,让他看书,他也记不住。

在我刚刚开始揭露韩寒代笔时还发生了一件事,韩寒扬言要去法院起诉我。我是1月中旬开始揭露韩寒代笔的,1月30日韩寒宣布,请了5个律师要起诉我。过了几天,上海普陀区法院发微博,说他们收到了韩寒的诉状,立案了。

这让我觉得很奇怪。他起诉的是我侵犯他的名誉权,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这种名誉权的诉讼,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我那个时候住在北京石景山,他们如果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应该是到北京石景山区法院起诉,但是没有。一般都愿意选择在原告所在地起诉,韩寒他家住在金山区,

那是原告所在地,他应该在上海金山区法院起诉。为什么跑到普陀区法院?那个地方跟原告没有关系,跟被告也没有关系,这就很奇怪。

当时上海普陀区法院宣布,说韩寒起诉了两个人,除了方舟子,还有刘明泽。大家很好奇,刘明泽是谁?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刘明泽作为共同被告呢?在新浪微博上有一个人,网名叫做“我爱包子AT”,说“我就是刘明泽”,他的简介里写着“实名刘明泽”,而且他住的地方就是普陀区。为什么韩寒告他呢?他说因为他转了我批韩寒的微博和文章,所以也被告了。韩寒的律师出来证实了刘明泽的说法,说就是因为“我爱包子AT”这个微博的账户注明了他的实名叫“刘明泽”,又住在普陀区,他们就到上海公安局查出了刘明泽的住址,所以把刘明泽

也告了。

这么一来,舆论大哗。当时转我批韩寒的微博、文章的人太多了。他们说, 你们去起诉刘明泽,是不是我们也都应该被起诉?为什么只起诉刘明泽呢?而且, 这个刘明泽以前其实很不活跃,他只是在1月30日才开始转我批韩寒的微博、文 章的,马上就被律师盯上,过了两天就把他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这不是很奇怪吗?

我当时的推测是,这个刘明泽就是韩寒他们请的一个托,目的就是为了能够 在“被告所在地”上海普陀区法院起诉。为什么要特地选择在普陀区法院起诉? 当然是因为他们跟普陀区的法院关系比较好。所以我查了一下,还真让我查出来 了这其中的关系。韩寒请的律师,领头的那一个姓陶,是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的院长。我查出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跟上海普陀区法院有合作关系,一起搞过 知识产权的培训。上海普陀区法院就是韩寒请的律师的关系法院,去那里起诉, 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他们判我输。

我把这些查出来以后,在普陀区法院宣布立案的第二天,韩寒宣布撤诉,说 把诉讼材料从普陀区法院要回来,改到去金山区法院起诉,那是原告所在地法院, 这就比较正常。但是,起诉了以后没多久,他把诉讼材料又撤回,说要做修改。 但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把诉讼材料递上去。所以,他起诉我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过了几个月,到那一年的五月份,韩寒有一次接受纸媒《人物》的采访。他 在土豆网采访之后再也不接受电视、视频的采访,但是偶尔还会接受纸媒的采访, 当然这些纸媒都是跟他有很密切的关系的。《人物》的主编李海鹏是以前《南方 周末》的一个记者,当时刚刚接手了《人物》这本杂志,因为他跟韩寒的关系很 好,所以在五月就出了一期封面,专门采访、介绍韩寒,主要是关于跟我的这番 “方韩大战”。

里面也问到了诉讼的事。为什么他当时把刘明泽这一个谁也不知道是谁的人列为共同被告?韩寒说,那个刘明泽是我们找的一个桥,就是我们自己的人,为了能够在上海普陀区法院起诉找的。为什么要在上海普陀区法院起诉呢?韩寒说,因为其他的法院都怕方舟子,只有普陀区的法院不怕。后来发现影响不好,就换到金山区法院。所以,他相当于承认,刘明泽是他找的一个托,而普陀区法院跟他们有特殊的关系。肯定是事先法官就跟他们说了会判他们赢,所以才说他们“不怕方舟子”。这不就是徇私枉法吗?连这种事他都敢公开地说出来,更说明了他这个人的智商的确有问题。

他说别的法院都怕方舟子、只有普陀区的法院不怕,这当然也是胡说。我在那之前被人起诉过很多次,比如说被肖传国就起诉过几次,也输过好几起的诉讼,武汉的法院判我输,西安的法院判我输,甚至北京的法院也曾经判过我输。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害怕我,那只是他们找的一个借口而已。

也正因为我揭露造假有过这么多的诉讼,所以我也不怕有人因此来起诉我。第一,法院没有能力判决这种诉讼。我不认为法官有这个水平、能力来判决究竟我揭露得对不对,法院不是证明谁有没有代笔的恰当的地方。在中国的法院其实你也没啥发言权。我曾经参加过唯一的一次诉讼,是我起诉上海杂志《探索与争

鸣》的诉讼,那次之后我就说,我以后再也不会自己出庭去参加诉讼了。中国法官基本上不让你说话,你说了很多的话最后记录也就是那么一点点。不像美国的法院,大家在美剧上看到的美国法院的庭辩多么多么精彩,但在中国的法院你在庭辩上说得再精彩也没用,要怎么判跟庭辩没啥关系。所以,从那以后我就不再

去参加中国法院的庭辩,有什么诉讼都是由律师代理。

第二,我认为我揭露韩寒代笔是我的言论自由,可以说是一种学术批评、文学批评,不涉及损害他的名誉权。他来起诉我我也不怕,即使判决我输又能把我怎么样?最多就是交一点精神赔偿而已。他起诉我当然是他的权利,我刚好利用这个机会引起大家对韩寒代笔事件的关注,让更多的人知道韩寒代笔事件的真相。

在韩寒宣布要起诉我之后,我并没有因此被吓得不敢写揭露他的文章,而是一篇一篇地继续往下写。他们起诉我的一个目的可能是想把我吓唬住,发现没有把我吓住,适得其反,就不敢继续,想让这个事件尽快地平息下去。这也就是后来韩寒起诉我不了了之的原因。

(六)

经常有人问我:你说韩寒的作品不是他写的,那么究竟是谁写的?

要证明韩寒没有写作能力、那些以他的名义发表的作品都是别人写的,是比较简单的一件事,我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要找出具体的代笔者,就不是那么容易了。但是,也并不是说做不到。我们可以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断究竟是谁代笔的,而且,他的代笔者还不只一个。我们可以根据代笔的情况,把以韩寒的名义发表的那些作品分成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韩寒最早期的那些作品,号称他在初中、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发表的,和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那些作品,以及在2000年的时候他出的两本书《三重门》和《零下一度》,这些作品的代笔者很容易确定,就是他的爸爸韩仁均。不仅是因为这些作品里表现出来的生活经历跟韩仁均很接近,而且当时韩寒

还没有出名,不可能找代笔者为自己服务,只能由他老爸亲自上阵。所以,我们可以锁定,韩仁均就是这些作品的代笔者。

第二个阶段是韩寒因为《三重门》暴得大名,出版商路金波找上来,要包装韩寒。那是2001年左右的事。从那个时候一直到2009年这十来年的时间,韩寒表现得特别高产,基本上是以每年一、两本长篇小说的速度出版,都是由路金波出版的。但是,如果看这些小说,可以发现风格很不一致,说明代笔者不是同一个人。里面甚至有一本长篇小说,大量地出现河南的方言,意味着实际作者是一个河南人。

这些代笔者或者是路金波去找人专门写的,或者是路金波从来稿当中挑选的。路金波是一个著名的“二渠道”出版商,有很多人会向他投稿。他就从来稿里头挑选一下,把稿件买下来,以韩寒的名义出版。这些作者应该都是没有什么名气的,而且这些作品的质量也不怎么样。但是,以韩寒的名义包装一下,销量就不错,可以给这些代笔者很丰厚的稿酬把稿件买下来,他们也满意。

到2006年,中国开始有博客,当时新浪博客很火。但是一开始大家也不知道博客能有什么大的作用,都是把它当作玩一样的上去随便发一点东西。那个时候韩寒自己也在新浪博客发一些博文。这些博文一看就是由一个不会写作的人写的:一大堆的错别字,逻辑混乱,文理不通。写的很多都是关于他个人的生活,或者是关于赛车的。所以,这明显是韩寒自己写的。

到2007年左右,博客非常火了,影响力很大,类似于后来的微博。路金波看准机会,就把韩寒的博客接管了,找了一个写作团队写韩寒的博客。这些博文写的都是时评。那个时候韩寒的博客登的主要是两类文章:一类是写赛车或者生活经历的,文笔非常差,还是韩寒本人写的;另外一类,影响力很大、阅读的人很多、传得很广的,是评论时事的文章。那是路金波组建了一个团队专门写的。这些团队的人原来当过编辑、记者,后来退下来不干了,被路金波重金聘请,邀请来替韩寒写这些时评。他们主要是南方系的前记者、前编辑,我知道的就有两个人。

这些时评文章表现了集体写作的特点。时评评论的是热点事件,一般的人看到一个热点事件,要评论都会马上就发,不吐不快。如果是我,或者马上发一条微博,或者当天或第二天写一篇文章评论一下。不只是我这样,好多写时评的人,当天就能够写一篇文章出来。但是,仔细研究一下韩寒的那些时评,都不是马上就评论一个热点事件,往往是过了一段时间评论文章才出来。这就不是个人写作的特点,而是集体写作。集体写作要讨论,要确定选题,要分工协作去搜集材料,然后再写。搜集材料就是到网络那些论坛去看,看网友们对这个事件的评论,有什么样的反应。然后根据这些评论弄一篇文章出来。为什么当时以韩寒的名义发表的时评在网上很受欢迎?因为它就是就着网民的胃口写的,已经充分做过调查了,知道大家有什么样的评论,什么样的观点会最受欢迎,所以就写到文章里头,当然就很受欢迎了,大家都传来传去。里面有一些“金句”,就是比较出彩的句子,其实也都是从网络搜集来的。这就跟春晚那些小品也经常去网上搜集“金句”,是类似性质的。

第三个阶段,在2010年左右,路金波由于经济的原因和韩家闹翻了。我看过当时的一篇采访,韩寒抱怨说,这么多年出了不少书,但是没有赚到什么钱,大部分的钱都被路金波拿走了。路金波则说,其实我给了韩寒很多钱,只不过他乱花了:他有几个女朋友,给每一个女朋友一张银行卡,让她们随便花,把钱都给花光了。但不管怎么样,因为经济的原因,双方就掰了,韩家决定要独立,自己干。当时以韩寒的名义编辑了一本书,是以刊代书,实际上是一个刊物,叫《独唱团》。不是找路金波合作,而是另外找了盛大文学合作。这个刊物办得很不成功,发行量不多,办了一期就办不下去了。找了一个很冠冕堂皇的借口,说是受到政府的打压没法办下去。

韩家可能比较缺钱,就想到要利用韩寒的名声大肆地赚钱,去找商业的代言。跟路金波合作的时候,路金波要把韩寒包装成“意见领袖”,或者是所谓的“公知”,所以要让韩寒有一个比较清高的形象。在韩寒的博客上面,长期以来就一直登着一条公告,里面说:不做商业代言、不接受电视采访、不拍电影、不拍电

视、不出席作品座谈会等等,都显得特别地清高。但是,韩寒跟路金波掰了以后开始做代言,代言的还是一种酒,而且是一种没有名气的酒。所以路金波很不以为然,曾经发过一条微博讽刺他:你要做代言的话,也应该找一个品位比较高的来代言吧?

韩寒跟路金波掰了以后的那段时间,大家如果去查韩寒发的博文,有一个断档,突然就消停了,有好几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发过任何的博客文章。以前的博客文章发得很频繁,突然就没了。这说明,那段时间因为跟路金波闹翻了,没有了写作团队。

一直到2011年中,韩仁均想利用韩寒的博客发文章。突然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篇博客文章,只有两个字:测试。韩仁均以前没有发过博客的文章,不知道要怎么发,所以就先测试了一下,就这么发出去了。接下来,在2011年的下半年,他发了几篇博客文章,也都是时评。包括在那一年的年底发了所谓的“韩三篇”——《谈自由》《谈民主》《谈革命》。这些博客文章都是先发在韩仁均一个没

人看的内部博客,做了改动以后再发到韩寒的博客。他以为这是内部博客,别人不会发现,其实能够搜索出来。等到2012年“代笔门”东窗事发了以后,这个内部的博客被搜出来了,韩寒的那些文章最早登在上面的这事就被发现了,这时候韩仁均才匆匆忙忙地把这些文章删了。

为什么我们知道那是韩仁均自己的博客呢?因为那个内部博客用的账户跟韩仁均的微博账户是同一个。当时新浪有一个特点,博客跟微博可以连在一起,使用同一个账户。所以,这就证明了2011年韩寒博客的文章其实是韩仁均写的。

这些文章跟以前的韩寒的那些时评很不一样,文风完全变了,内容、思想也很不同。以前韩寒的那些时评,主要是由南方系那些退下来的编辑、记者写的,里面表现出来的思想是所谓的“自由派”或者我说的“柿油派”的思想。但是,2011年韩寒的那些时评,特别是那个“韩三篇”,表现出来的是体制内的思想,是韩仁均他们这一代人对这些政治问题的看法,跟以前的那些“柿油派”的思想完全是反着的。所以,“韩三篇”发出来以后,有一些中国的“柿油派”还很不满。艾未未当时骂韩寒,说被“招安”了。他不知道的是,并不是韩寒被招安了,而是代笔的人换了,从南方报系的人变成韩仁均。

第四个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是在韩寒的“代笔门”事件爆发之后。路金波突然表现得特别积极,跳出来替韩寒挡子弹,不断地为韩寒辩护。在韩寒不再接受采访以后,路金波还出来接受各种各样采访。路金波看准了机会,又要跟韩寒和好,把韩寒的剩余价值利用完。这个时候两家又合作了,又以韩寒的名义发表

过几篇博客文章。但是,这些文章水平很差,跟以前韩寒博客全盛时期的那些时评文章比,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而且,文章一发出来很多人就去挑它的毛病,变成了大家取乐的对象。

我推测,这个时候路金波不敢再建一个写作团队,甚至不敢再找人代笔,因为怕被捅出来,不就证明了韩寒的文章是代笔吗?这段时间(2012年)的那几篇“韩寒”博文很可能或者还是韩仁均写的,或者有可能是路金波亲笔写的。路金波以前也是一个网络作家,是中国大陆第一代网络作家,笔名叫“李寻欢”,曾经也有一点名气。在一九九几年的时候他就跟我在网上掐过。后来他转行做出版赚钱,就不再写作了。但是,让他写还是能够写的,只不过写得没那么好而已。

当时韩寒一看又抱上路金波的大腿了,口气还很硬,说以后每年要出一两本作品,“我们作品见!”“要用作品说话”。意思就是要用作品来打我的脸。但是,在代笔门事件以后,韩寒只出过两本书。一本是2013年由浙江出版社出的,实际上就是把“韩三篇”合起来出了一下;一本是2014年出的《告别以告白》,写他转行拍电影的一些感受,类似于随笔一样的东西。它们都算不上什么作品。他还曾经试图想要改行当编辑,以他的名义作为编辑出过两本书,甚至其中有一本还是科普读物,介绍恐龙的。其实都是路金波找人策划的,找人编好以后,挂名韩寒。但是,这些书都卖得不怎么样,都不成功。

当时我就说,韩寒以后别说什么要“作品见”,以后他没法再在文学圈、文坛上混了,只能是利用现在还有名气、粉丝,去混娱乐圈。后面的发展的确是这样的。2014年以后,韩寒就再也没有出过任何书。有时候把以前的那些文章搜集起来在国外出版,这种不算,原创性的没有了。韩寒基本上也没有再发表博文,实际上已经告别文坛去混娱乐圈,号称“拍电影”,不再当什么“意见领袖”。他混娱乐圈其实也没有郭敬明混得好,拍电影赚的钱也没有郭敬明赚的多。他按我的指点去混娱乐圈,韩寒的神话也就被我彻底地打掉了。

2021.3.3.录制

2024.2.1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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