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买卖其实并不是黑钱的问题,而是法律对比特币的模糊解释和立案处理的体制倾向导致的。
法币的使用范围有个默认前提就是合发行国家的法,非法币就没有这个要求,这听起来像是废话,但是个冷知识。法币支付没有性质,性质是由另一边商品交付决定(非法币支付有性质),比如毒品,那就是黑钱,但如果是标价合理的烟酒,那就不是,所以容易想到国内法律对比特币的解释模糊是一个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上层对电诈特殊破案要求的体制性倾向,国情都知道,因为没有意见对冲,倾向性在执行层面与法律至少持平。
换到这两个问题情况不同的国家就只是程序性的正常流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