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Zhongjing

日本當時的政策是把國民黨當作叛亂的地方軍閥,士兵當作被脅迫的無辜民眾,基本政策是解除武裝以後就地遣散。

便衣狙擊手大多數是在戰鬥中死亡的,被俘的一萬人一部分押送到上海拘禁,一部分留在南京收容所,後來編入了汪兆銘政權軍隊。

零星的違紀事件是存在的,日本外交官和軍法官是最先發現和制裁的。儘管程兆奇等人不斷使用莫須有推論,但至今沒有發現任何聯隊級別以上的軍官參加。

日方當時進行的調查就不限於書面命令,始終是包括口頭命令的。戰後對松井等人的調查,覆蓋了所有關係人,結果反而證明松井的口頭命令是立刻釋放所有俘虜,根本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幹部習慣的那種,領導口頭指示與國家書面政策相反的情況。#南京違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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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Zhongjing

蔣介石和唐生智拒絕按照戰爭法,將沒有軍事價值和失去抵抗能力的城市劃為不設防城市,命令失去戰鬥力而又無法撤退的軍隊簽署投降協議,是過渡時期混亂狀態和犯罪分子猖獗的主要原因,理應跟日軍負責人共同承擔玩忽職守罪。

便衣特務狙擊手違反了戰爭法,理應像1932年上海國際法庭審判的同類案件和今天的哈瑪斯一樣,承擔蓄意謀殺和造成平民傷亡的罪行,也就是比玩忽職守更重的懲罰,但日軍為了盡可能孤立蔣介石,統戰反蔣軍閥,故意放棄追究他們的罪行。#南京違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