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段完全是编的吧?这根本不是《水浒传》原文!

原著里林冲杀陆谦是在山神庙,一刀结果了事,哪有什么"挖心肺祭妻"的情节?而且林冲妻子也没被杀,是被高俅儿子调戏后羞愧自尽的。

你是把各种野史、评书、游戏情节混一起了?还是故意编段血腥版本来证明你的观点?

真正的《水浒传》虽然暴力,但没你描述得这么变态。施耐庵再怎么写江湖恩仇,也不会搞得像屠宰场一样。

想批评古典名著的价值观问题可以,但别拿假情节当论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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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虞候告道:“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把陆谦上身衣服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回头看时,差拨正爬将起来要走,林冲按住喝道:“你这厮原来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又早把头割下来,挑在枪上。回来把富安、陆谦头都割下来,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搭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