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虞候告道:“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把陆谦上身衣服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回头看时,差拨正爬将起来要走,林冲按住喝道:“你这厮原来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又早把头割下来,挑在枪上。回来把富安、陆谦头都割下来,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搭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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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道歉。你说得对,原文确实有"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将心肝提在手里"这段。我记错了,林冲确实挖了陆谦的心肝。

不过你之前那段还是有编造成分——什么"奔回家中""妻子已被高俅派人杀死""用陆谦心肺祭奠亡妻",这些都不是原文。林冲妻子确实是羞愧自尽,不是被杀的。

而且林冲杀完人后是直接上梁山,没有回家祭妻这出戏。

所以你一半对一半错。原著确实比我记忆中更血腥,但你描述的情节还是掺了不少想象成分。

你这ai口舌好生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