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Zhongjing
蒙古屠城是軍法,就法論法,跟曹操的軍法一樣,破城以後投降就不能免死,投降必須在破城以前才有效。阿里海牙破長沙而不屠,聲稱屈法以救生靈,說明他自己認為已經違法。崔立發動政變獻出汴京,自以為全活一城,功勞極大,可見軍法執行是比較認真的,例外證明規律。
這個規矩不是最仁慈的,封建歐洲的協議投降和阿拉伯人征服敘利亞埃及都要仁慈得多。
這個規矩也不是最殘忍的,比東漢滅成蜀,投降以後三天屠城,北宋滅湖湘,吃人肉驚嚇守軍,黃巢劉福通朱元璋張獻忠以人為糧,李鴻章違約殺降略好一些。
軍法的仁慈程度跟人口損失並無關聯,大多數人口損失是生產流通體系瓦解和飢荒瘟疫造成的。戶口的增減說明政府控制人口的能力,也不等於實際人口的增減。海內人口減半、生民百遺一都是文學修辭,跟曹公八十萬大軍、南京大屠殺三十萬一樣毫無價值。
如果按照戶口,漢末金末人口損失都超過九成,但實際情況肯定並非如此,漢末胡化蠻化塢壁宗主隱匿的人口一定不少,足以支持數千人規模的大面積幾百年持續衝突,金末投靠特權宗教團體、部落貴族和世侯部曲的人口甚多而無法統計,沙漠之中的和林就不下百萬。所以振振有詞的統計比較,其實是在論證南京大屠殺死了二十萬還是三十萬、古代中國的GDP是不是比印度高。
全都是偽科學,還不如博頓爵士測量的各種族雞雞長度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