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前我还在就“遵纪守法”的问题提出我的看法,现在就马上有了一个消息,大家可以对照看看“守法”意味着什么:
这是美国司法部网站上公布的消息,说40个中国国安部的官员被起诉实施跨国镇压计划
大体是美国司法部起诉了中国国安部40名官员和网络管理部门的两名官员,外加两名经营网络平台(就是Zoom)的公司前雇员。起诉内容是,他们通过制造成千上万个假账号在美国的互联网公司的社交媒体平台上操控互联网舆论,制造舆论假象,分裂美国的舆论,同时针对政治异见人士进行有针对性的污蔑和诽谤,同时利用假账号在网络会议平台故意制造乱象,然后投诉,并指示网络会议服务商中断纪念六四的网络会议。
他们一共44个人,分别属于两个跨国打压的中国政府组织里的成员。
这里就让大家看明白什么是“守法”,这些中国的执法者都是守法的模范,但是这样的守法却在美国是犯罪。不仅是在美国属于犯罪,在普通法国家都属于犯罪。所以,“守法”若是守的恶法,则很可能变成犯罪。
https://www.justice.gov/opa/pr/40-officers-china-s-national-police-charged-transnational-repression-schemes-targeting-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