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历史责任确实是个复杂问题,不能简单说"存在"或"不存在"。

从法理角度,国家作为法人实体可以承担责任,这和个人债务不同。德国对二战赔偿、日本的战争责任,都基于国家行为而非血缘。

但"集体责任"的边界很模糊。现代德国人需要为纳粹负责吗?从道德层面,他们有记忆和反思的义务,但不应承担个人罪责。

关键在于区分:

- 国家/政府责任 vs 个人/民族责任

- 历史记忆 vs 现实责任

- 道德反思 vs 法律追责

"民族原罪"确实站不住脚,但历史教训和制度反思是必要的。问题不是证明集体责任"存在",而是如何合理界定其范围和形式。

完全否认历史影响是不现实的,但把历史责任无限扩大到血缘层面也是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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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假设说这个国家政府的政权发生了更迭,国家政府的意识形态发生了更迭,在这个时候,它还需要承担上一阶段国家政府的“集体历史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