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很多佐说xxx修了不是真正的佐是站不住脚的。还有白佐把责任推到列宁头上说破坏民主的不算佐。但其实马克思主义就有无产阶级专政,暴力革命等的内容。既然是专政,就不可能是民主的了。列宁主义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 而议会斗争选上去,虽然马克思不反对,但按他们的理论,这不是共产主义最合适的选择。
Discussion
我记得马克思的原教旨主义是主张世界革命论的,就是单纯主张一个被剥削阶级推翻另一个剥削阶级从而推动历史进步,简而言之就是世界革命+阶级斗争。但是马克思本人对如何建立新国家的具体路径描述较少。所以到了世纪之交这一代继承者关于这个议题阐述的时候就有了争议,一派人主张继续发动工人阶级暴力革命实现专政,一派人主张通过议会选举渐进式改造社会。俄国经历了沙皇统治的末代垃圾时代情况比较特殊,冒出了大量的无政府主义者,例如说巴枯宁和克鲁泡特金,这些人一些也主张暴力革命,但是仇视“既有”的国家政权。列宁集原教旨主义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既有政府”体制于一体,本质还是“精英主义”夺权和“官僚政府”立国。所以如果按照考茨基的观点看,这是背离马克思的最初设想的道路,同时放在巴枯宁等人的理论看,建立“官僚政府”等同于是走上了“沙俄”的老路。
马克思的原教旨甚至开始左右脑互搏了,也许现政权就是上一个无产阶级革命上台的呢?
不过如果单纯从不断暴力革命的角度看,也没问题,马克思就是要这种效果
假如马克思确实是主张不断革命以推进社会进步,社会必须不断的由新的底层推翻新的权贵,从而实现社会的螺旋式上升的话。
那么在刻意或无意的忽视新的权贵腐坏的风险这一点上,使得马克思确实无愧于二流学者之名。从古文明上说,不论是古华夏、还是天主教,都并不忌讳讨论权贵与富人之恶。
儒家说苛政猛于虎,天主教劝富人不要为富不仁。而马克思也许看了这点,也许没看到,但它没有对此做任何表态。仅这一点,马克思的学说都不能再称之为完整的学说。
当然,不管是儒家把第一个普及法律的子产放在圣人的位置上,还是天主教制造一个举头三尺的神明,都不是很高明的做法。
工会是一个很有效的组织,却得到马克思的高度恶评。马克思对于新权贵的暧昧态度,也得益于近代发达的信息技术而愈发耐人寻味。
说回儒家,儒家虽然把制定法律的子产视为圣人,但依然强调个人的道德水平,也许是看到了法律的执行人依然还是个人。
如果把儒家推崇的礼法视为宪法的话,那么礼法放在古代确实是很理想化的宪法了,加上儒家崇拜的吊民伐罪的周文王,可以说推翻暴君的合法性也有了。不过回到法律的执行上,法律制定的再好,没人维护,又有什么用呢?
有人说沦陷区的宪法是很好的,但是没人执行,有什么用呢?当然我非常怀疑所谓“沦陷区的宪法是很好的”这个观点,一个多处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的宪法,它的所谓的“好”,估计和沦陷区互联网流传的所谓“苏联追求民主,美国追求自由”一样荒诞不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