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这个,各位大佬遇到过吗?我暂时没有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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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没有拘留,但是罚款有点多啊,我能理解为是地方政府的一种缺钱创收的表现吗?

这样看来还是北京安全一些,至少财政不愁,不至于用这种反向维稳的方式提钱出来。

感觉偏一点地方都这样,听说新疆好像管的更严。

什么狗屁法律,我去国外旅游不犯法,爬个梯子去国外网站就犯法了?

要看他说了什么,推上好些都是实名上网的都没事。我估计大部分科学上网的名单他们基本都掌握了,就看你是否表达意见,乱说话就搞你。

我隐约记得这个事情的始末,应该就是这个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小粉红,当时上到外网和反共人士吵架,然后,要举报别人,结果就真去了派出所,然后警察说你拿给我看看,然后就说翻墙是违法的,于是开了罚单。

哈哈哈哈~小粉红尝到社会主义的铁拳了。笑死我了。

第八条 接入网络必须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接入单位拟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有权受理

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申请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 单位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国际联网经营许 可证的,不得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

接入单位拟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应当报经有权受理从事

非经营活动申请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审批;未

经批准的,不得接入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供其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性质、应用范围和主机地址等资

料。

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格式,由领导小组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 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