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己之所欲,慎施于人。
Discussion
所以这个己所欲和施于人如果是指东西或事情行为,那么例如长辈逼婚催生,这个行为本身既可以是己所欲施于人,但这个事情本身是一种逼迫行为,同时是己所不欲的,但实际上长辈就是同时做着己所欲和己所不欲的都施于人。
非常有意思的思辨,我说一下我的理解。
显然长辈们不认为自己是不道德的,那应该怎么解释呢?
我一开始想要诉诸解释“逼迫行为”的合理性,类似“逼你收下红包”的逼迫,但此类行为合理化的基础是长辈认为你肯定喜欢给你的东西,而婚嫁即使明确拒绝他们仍然会孜孜不倦逼迫,不成立。
后面我想明白了,在长辈眼里,这件事的本质并非逼迫行为,而是“为你好的行为”。所以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他们希望别人“为他们好”,所以会施予你。
换个角度讲就很清晰了,如果长辈选择尊重你的意见,不过问你的选择,但是他们内心坚定认为婚嫁才能让你后半生幸福,那他们此时才会受到良心的煎熬——我眼睁睁看着后辈走向悬崖而无动于衷。
所以这个己所不欲和己所欲不只是说当事人的主观想法感受,否则就不成其为原则。例如父母对孩子的规劝不论是多么的真心为他们好,只要这个做法本身带有强迫性,那么反过来就可以问他们愿不愿意被别人逼迫?显然他们不愿。
对的 一般正常人施于人都是带着好的意愿和自己认可的价值判断,我觉得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的核心是施于人,一个人对另一人施加影响,这种人对人施加作用得需要什么样规范,才能最大保证所有自由个体自身权益不受伤害。于是就不要你为了我好而强迫我怎样,哪怕是在特定情况下你是对的我是盲目冲动的,你也不能本着对我好而对我个体自由意志进行压制,在这里我这个人以后的生活是否“更好”与我个人的自由意志比起来就不算什么。施于人不论是己所欲不欲,强迫的施于人本身就是所有人的“己所不欲”。父母长辈往往就是跟孩子不区分己和人,没有把孩子当作自由独立个体,哪怕说是为了你好,更本质上是“为我们好”,而自认为是这个我们的authority。
非常深刻,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