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談論誰買單的時候,我們總是指“負債被他人償還”。但是,雷曼公司倒閉後的清算資產,讓我們看到的是不同的結局:該公司的資產在拍賣後,可以償還全部的債務,因此,沒有納稅人買單一說。
當然,硅谷銀行最後結局如何,也是等清算以後才知道,若是有其他買家接手,當然,我們也不會知道“最終結局”。
不過我們仍不應該認為只要是倒閉,就必然是資不抵債,所以,若聯邦出手,就必然是浪費了納稅人的錢。
銀行的日常業務往往正是向公司提供流動資金,以協助運營。但若銀行不提供流動資金給公司,那麼即使盈利的公司也可能倒閉。因為,公司的經營原則是允許一定程度上的負債經營的,只不過若是銀行業務,則負債的比例必須受到金融法律的管控,但是2018年川普解除了對銀行的金融管控法,導致銀行也出現流動資金短缺問題,但銀行一般都不會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正如雷曼兄弟的案例一樣,因為銀行畢竟是銀行,只不過相比傳統銀行,其負債超出了風險管理的值,這是法律被取消導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