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国家里少数群体弱势群体发出自己的声音为自己的权利呐喊奋斗抗争以至于形成了社会运动再加上社会开明的环境,才可能形成黑人运动和女权运动,而这些挑战现有秩序的行为难道是在旧秩序良心发现之后的主动让步吗?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来看这些政治正确哪怕是过犹不及,也好过真的不及。改变旧秩序从来不是被怜悯被馈赠的,可是连表达声音都给你掐死的地方,任何为那个秩序辩护的动机都是可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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